轻伤了,派出所会咋处理?先干啥?能赔多少?会留案底吗?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万一真遇上点事儿,比如跟人起了冲突,自己受了伤,鉴定下来是“轻伤”,这心里头肯定七上八下的,派出所会怎么处理?我该先做什么?最后能拿到多少赔偿?...
生活嘛,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但您知道吗?有时候一拳一脚,看着好像不重,但真要鉴定出个“轻伤”,那性质可就完全不一样了,很多人这时候就懵了:“警察同志,这就轻伤了?那你们会咋处理我啊?” 别担心,听我慢慢说。
咱们得明确一个概念,法律上说的“轻伤”,跟咱们老百姓平时理解的“擦破点皮、流点血”可不是一回事,它是有严格医学标准的,比如骨折了、伤口达到一定长度了、或者某些器官有轻微损伤了等等,具体得由法医来鉴定,一旦有人受伤,并且双方对伤情有争议,或者一方要求,派出所通常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让伤者去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这个鉴定结果,可是后续处理的关键依据。
拿到“轻伤”鉴定报告后,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呢?
第一步:调查取证,固定证据。警察叔叔肯定会先找双方当事人做笔录,问问事情的来龙去脉,谁先动的手,怎么动的手,当时都有谁在场,然后呢,会去现场看看,找找有没有监控录像,问问周边的目击证人,把证据链条尽可能地做扎实,这一步非常重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后续处理才能公正。
第二步:区分案件性质,看是“公诉”还是“自诉”。“轻伤”这个结果,在法律上已经达到了《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动手伤人的一方,已经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
第三步:调解优先,争取和解。警察叔叔会把双方叫到一起,或者分别做工作,看看能不能就赔偿问题、道歉问题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愿意调解,并且能谈拢赔偿金额(比如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打人的一方真心悔过并取得了被打一方的谅解,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那么派出所就可能不再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也就是说,打人的一方可能就不用去法院接受刑事审判了,这对于双方来说,往往是最好的结果,“化干戈为玉帛”嘛。
第四步:调解不成,依法处理。那要是调解不成呢?一方狮子大开口,另一方根本无法接受;或者打人的一方态度恶劣,拒不赔偿也不道歉,这时候,派出所就只能依法办事了。
所以您看,一个“轻伤”,处理起来还是挺复杂的,关键就在于“伤情鉴定”和“调解”这两个环节。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您就更明白了。
小李和小王是邻居,因为停车位的事儿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小李推了小王一把,小王没站稳,摔倒在地,胳膊肘磕在了花坛沿上,当时就肿了,小王觉得委屈,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先安抚了双方情绪,然后做了初步笔录,鉴于小王胳膊看起来伤得不轻,警察就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几天后,鉴定结果出来了:小王“左肱骨骨皮质轻微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这下,小李可傻眼了,他没想到就推了一把,居然成了“轻伤”。
派出所就组织了调解,小李家人积极道歉,并且提出愿意赔偿小王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一共3万块钱,小王想想都是邻居,以后还要见面,而且小李态度也挺好,就同意了,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李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小王也出具了《谅解书》,派出所考虑到双方是邻里纠纷,且已达成和解,情节较轻,就没有再对小李进行刑事立案追究。
您看,这就是一个比较圆满的处理结果,如果当时小李拒不赔偿,或者小王不原谅,那小李很可能就要面临刑事处罚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里面详细规定了公安机关受理、调查、鉴定、处理伤害案件的程序,特别是对伤情鉴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规定。
律师总结:
所以啊,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介绍,您应该对“轻伤”后派出所的处理流程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王律师给您总结几点:
退一步海阔天空,能不动手尽量不动手,真出了事,也要冷静处理,依法办事,希望今天的内容对您有帮助!有啥法律问题,随时找王律师聊聊。
生活嘛,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但您知道吗?有时候一拳一脚,看着好像不重,但真要鉴定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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