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轻伤,咋才算自首?能从轻处理吗?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一旦造成了对方“轻伤”,那性质就变了,这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故意伤害罪”(轻伤级别),这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害怕,然后可能就会...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常见的事儿,就是打架,有时候一时冲动,拳头没管住,把人给打了,一鉴定,嘿,轻伤!这时候心里肯定咯噔一下,慌了神,那如果这时候,自己主动去派出所自首,会怎么判呢?能不能从轻处理?能轻到什么程度?这估计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咱们先说说,把人打成“轻伤”是个什么性质,很多人觉得,不就是破点皮,流点血,养几天就好了嘛,能有多大事?您可别这么想!在咱们国家法律上,一旦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或者更重,那这事儿就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了,而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嫌的罪名通常是“故意伤害罪”。
根据咱们《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一般情况下,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是基础刑。
那“自首”又是个什么操作呢?简单说,就是你犯了事儿,在没被警察抓到之前,自己主动跑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去,如实把自己干的事儿说清楚,这就叫自首。
有了“自首”这个情节,对判刑影响大吗?答案是:相当大!咱们国家法律是鼓励犯罪以后主动投案自首的,这体现了“坦白从宽”的精神。
具体怎么个“宽”法呢? 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啊,是“可以”,不是“必须”,这就有讲究了,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犯罪情节本身就比较轻微,比如是初犯、偶犯,再加上自首,那“可以”免除处罚,这个“免除处罚”就厉害了,意味着可能不用坐牢了。
实际操作中,法官会怎么考量呢?
所以啊,如果真不小心把人打成轻伤了,别想着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主动去自首,是你能做的最正确的选择之一,这至少表明了你的认罪悔罪态度,法官在量刑的时候肯定会考虑。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例子,就说小王吧,小王跟小李因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小王一时没压住火,一拳打在了小李脸上,把小李的鼻梁骨给打断了,小李一怒之下报了警,小王回家冷静下来,越想越害怕,知道自己闯祸了,第二天一早就主动去派出所说明了情况,承认是自己打了人。
后来,小李的伤情鉴定出来是“轻伤二级”,小王的家人积极跟小李沟通,赔了医药费、误工费,还额外补偿了一笔钱,小李也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追究小王的刑事责任了。
法院审理的时候,认为小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小王案发后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综合这些情节,法院最后可能就判小王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意味着小王不用真的去监狱服刑,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乖乖的,不再犯事儿,这六个月的刑期就算执行完了。
如果小王没自首,也没赔偿谅解,那判个一年半载实刑,进去蹲几天,也是完全可能的,你看,自首加上积极赔偿,差别是不是很大?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心里更有底:
关于故意伤害罪(轻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关于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律师总结
把人打成轻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这绝对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处罚。
划重点:
所以说,一时冲动犯了错不可怕,可怕的是错上加错,逃避责任,主动自首,积极弥补,才是正道,当然了,最好的办法还是遇事冷静,千万别动手,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实在不值当!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把人打成轻伤,自己去自首了会怎么判?能从轻多少?,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常见的事儿,就是打架,有时候一时冲动,拳头没管住,把人给打了,一鉴定,嘿,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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