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底啥是轻伤呢?它可不是一点点伤那么简单!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可能因为一点小事就动了手,推搡一下,或者打了一拳,事后双方都在琢磨:“他那伤,到底算啥程度啊?”“我这算不算把人打成轻伤了?”“要是轻伤,我要不要坐牢啊?” 这些问题,您别急,听...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小摩擦小冲突也时有发生,一巴掌下去,一拳上来,到底算不算轻伤?这可不是凭咱们感觉说了算的,这里面可有大学问,搞不清楚,可能本来只是赔点钱的事儿,最后变成了刑事案件,那就麻烦大了!
咱们得明白,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哎呀,碰了一下,有点轻伤”那么简单,它是有严格的法定标准的,关系到行为性质是一般违法还是可能构成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赔偿金额也可能因此天差地别。

到底怎么才算轻伤呢?咱们国家有个专门的文件,叫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可是个“宝典”,里面详细规定了各种损伤达到什么程度算轻微伤、轻伤(包括轻伤一级、轻伤二级),以及更严重的重伤。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听起来还是有点抽象,对吧?我给大家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帮助理解一下(注意,这只是举例,具体得看鉴定结果):
大家注意到没有,这里面很多都涉及到“长度”、“数量”、“程度”的具体数字,这就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里详细规定的,不是说流了血、肿了包就是轻伤,得达到那个“量”和“质”的标准。
万一受伤了,怀疑是轻伤,该咋办?
万一真遇到点事儿,自己或者家人受伤了,觉得挺严重,怀疑可能构成轻伤,那步骤可得走对了:
以案说法:一巴掌打出的“轻伤”
给大家说个真实的小案子(为保护隐私,人名地名都做了处理):
小王和小李是邻居,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小李一时冲动,抬手就给了小王脸上一巴掌,小王当时就觉得耳朵嗡嗡响,听不清东西,脸上火辣辣地疼,后来去医院一检查,鼓膜穿孔了,小王越想越气,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让小王先去治疗,并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过了一段时间,小王的耳朵经过治疗也没完全好利索,就去做了伤情鉴定,法医根据医院的病历和检查结果,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小王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这下性质就变了,小李本来以为就是个小冲突,赔点医药费就完了,结果,因为构成了轻伤二级,小李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法院考虑到小李事后积极赔偿了小王的损失,也取得了小王的谅解,而且情节相对较轻,就判了小李个缓刑。
你看,就因为一巴掌,造成了鼓膜穿孔,达到了轻伤标准,就从普通的民事纠纷上升到了刑事犯罪,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出手需谨慎啊!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就可能构成此罪。)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是专门用来规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里面详细规定了轻微伤、轻伤(分一级、二级)、重伤(分一级、二级)的具体情形,这个标准比较专业,大家了解有这么个东西就行,具体的鉴定还是要由专业机构进行。
律师总结
今天跟大家聊了这么多,核心就是想告诉大家: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小摩擦小冲突也时有发生,一巴掌下去,一拳上来,到底算不算轻伤?这可不是凭咱们感觉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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