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人致轻伤,想私了怎么赔才合理?这些坑要注意!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摩擦和矛盾,一时冲动,可能就做出了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比如动了刀子,如果真的不小心持刀把人砍成了轻伤,对方说不想把事情闹大,愿意“私了”,这时候很多人可能会松一口气,觉得总算能...
咱们得明白,“持刀砍人”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严重威胁,就算最后鉴定出来只是“轻伤”,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这已经触犯了咱们国家的刑律,可不是简单赔点钱就能了事的。
什么是“轻伤”呢?这里说的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摔一跤擦破点皮那种“轻伤”,法律上的轻伤有严格的鉴定标准,比如骨折、伤口达到一定长度、或者某些器官有功能性障碍等等,具体得由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是不是轻伤,不是谁说了算,得有专业的鉴定报告。
一旦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持刀砍人”这个行为,最可能触犯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就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看到了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三个都是刑罚。
问题来了,“会坐牢吗?” 答案是:有可能,但不是绝对。
具体怎么判,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千万别以为只是轻伤就没事了,尤其是还动了刀,这性质就比较严重了。
以案说法
给大家举个例子,就叫“张三李四案”吧,方便理解。
张三和李四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张三一时气急,回家拿了一把水果刀出来,朝着李四的胳膊就砍了一刀,李四当场流血不止,后来被送到医院,伤口缝了七八针。
事后,李四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张三也没跑,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经过法医鉴定,李四的伤势构成了“轻伤二级”。
这个案子里,张三持刀砍伤李四致轻伤二级,明显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如果张三:
但是如果张三:
这个例子就能看出来,同样是持刀伤人致轻伤,不同的情节,判决结果可能大相径庭,关键还是看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事后表现以及对被害人的弥补程度。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具体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律师总结
“持刀砍人致轻伤”绝对不是小事,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再次提醒大家,遇事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能冲动,更不能动刀动枪,退一步海阔天空,一旦冲动犯了错,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和两个家庭的幸福,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自首,积极救助被害人,主动赔偿,争取宽大处理,必要的时候,也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帮到大家,让大家对这类行为的法律后果有个更清晰的认识,咱们下期再见!
持刀砍人致轻伤怎么判?会坐牢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得明白,“持刀砍人”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严重威胁,就算最后鉴定出来只是“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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