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算轻伤呢?把人打成轻伤会有啥后果?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普普通通的执业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大家可能在新闻里、邻里间听过,但又不一定完全明白的话题——“轻伤”,这俩字儿听着简单,但在法律上,它的分量可不小,咱们就掰开揉碎...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推搡几下,甚至动了手,结果对方说自己受了“轻伤”,这可把不少人吓坏了。“轻伤”?听起来好像不重啊,是不是赔点医药费就完事儿了?哎,您可别大意,这“轻伤”在法律上的分量,可能比您想的要重得多,今天老王就给您好好掰扯掰扯,这把人打成“轻伤”,到底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咱们得明白,这个“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擦破点皮”那么简单,在法律上,“轻伤”是有严格界定的,它是指那些对人体组织、器官结构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导致某些功能出现轻微障碍的伤害,比如说,骨裂了、牙齿被打掉一两颗、或者某个部位的伤口达到了一定的长度,这些都可能被鉴定为“轻伤”,具体的,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来认定,不是谁说轻伤就是轻伤的。
一旦被认定为“轻伤”,动手的人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最关键的一点是:“轻伤”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
您没听错,是刑事犯罪!这可不是赔钱就能完全解决的事儿,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那具体怎么罚呢?
如果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打人者能够真诚悔过,积极主动地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好是书面的《谅解书》),那么在处理上就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如果没赔偿,或者没取得谅解,情节又比较恶劣:那对不起了,这事儿就难办了,一旦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律规定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特殊情况:也不是所有的轻伤都一定会判刑,如果是过失造成的轻伤(不是故意打的),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有就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只要没超过必要限度,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是故意挑衅、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的,那可能就不按故意伤害罪算,而是按“寻衅滋事罪”来处理了,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起点可能比故意伤害罪(轻伤)要高一些。
所以您看,一个小小的“轻伤”,背后牵扯的法律问题可不少,轻则破财消灾、留下案底,重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他“张三”吧,张三和李四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在菜市场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张三一时冲动,一拳打在了李四的鼻子上,当时就流血了,李四捂着鼻子报了警,后来,李四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轻伤分一级和二级,二级是相对较轻的轻伤)。
一开始张三还满不在乎,觉得不就是流点血嘛,赔点钱就完了,结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把他传唤过去,告诉他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张三这才慌了神,后来在律师的建议下,张三的家人积极联系李四,赔礼道歉,赔偿了李四一笔不少的医药费和补偿金,李四也出具了谅解书,检察院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对张三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张三虽然免予了刑事处罚,但也算是经历了一场“惊魂记”,不仅花了钱,还留下了“案底”(虽然不起诉,但相关记录还是会有的),以后找工作、考公务员啥的,都可能受影响。
律师点评:这个案例就充分说明了,一时冲动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好在张三及时止损,通过赔偿谅解获得了较好的结果,如果他一意孤行,那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心里更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至第二百九十条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这几条主要规定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律师总结
“轻伤”这个事儿,可大可小,但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推搡几下,甚至动了手,结果对方说自己受了“轻伤”,这可把不少人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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