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子被打,到底啥样才算轻伤?够上轻伤能咋样?
咱们常说,“鼻子底下就是路”,这鼻子不仅是用来闻味、喘气的,它长在脸中央,也是咱们颜值的一部分,可偏偏这地方比较突出,有时候遇到点冲突,拳头、巴掌就容易招呼到这儿,那鼻子被打了,怎么才算法律意义上的“...
文章内容:聊聊“轻伤”那点事儿
日常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跟人起了冲突,推搡一下,或者不小心摔了一跤,对方捂着胳膊或者脑袋说“我这肯定是轻伤!你得赔!” 这时候你心里可能就犯嘀咕了:“就这?也算轻伤?”
其实啊,咱们老百姓嘴里说的“轻伤”,和法律上认定的“轻伤”,那可不是一回事儿,法律上的“轻伤”,那是有严格标准的,它直接关系到要不要负刑事责任的问题,可不是你我说了算,也不是医生随便看看就行的。
啥样才算“轻伤”?—— 可不是“看着疼”就行!
咱们得明白,法律上的“轻伤”,是用来界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是故意伤害罪)的一个重要标尺,它不是咱们平时说的“哎呀,只是轻伤,不要紧”那种程度。
具体怎么判断呢?咱们国家有个非常详细的文件,叫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非常权威,里面对各种 injury(损伤)的程度,从轻微伤、轻伤(还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到重伤,都有明确的规定。
“轻伤”是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听着有点绕是吧?我给你举几个例子,你就大概有个数了(注意,这只是举例,具体得看鉴定):
看到没?这些都不是咱们平时擦破点皮、流点血那么简单,是不是“轻伤”,必须由法医或者其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这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专业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这才是“官方认证”。不是咱们自己觉得疼得受不了就是轻伤,也不是对方说轻伤就是轻伤。
不小心弄出“轻伤”会咋样?—— 后果可能很严重!
一旦经过法定程序鉴定为“轻伤”,那性质就可能变了,这可不是赔钱道歉就能轻易解决的事儿了。
如果是故意造成的: 这就可能涉嫌咱们《刑法》里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轻伤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公安可能会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判刑,就算情节轻微,不用坐牢,那也可能留下案底,这对个人征信、工作、孩子前途都可能有影响。 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的时候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甚至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或者缓刑,但这都是后话了,前提是你已经触犯了刑法。
如果是过失造成的: 比如说,你俩闹着玩,你不小心把对方推倒了,导致对方骨折,鉴定出来是轻伤,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因为你没有伤害对方的故意,民事赔偿责任是跑不了的,对方花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你作为过错方,是需要承担的。
那如果只是“轻微伤”呢?如果鉴定下来只是“轻微伤”,那就不构成刑事犯罪,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是公安机关介入,进行调解,让你赔偿对方损失,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你进行罚款或者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
所以你看,区分“轻微伤”和“轻伤”,对后果的影响有多大!
以案说法:一巴掌打出的“轻伤”
咱们来个真实点的例子(为保护隐私,人物地名都做了处理):
小王和小李是邻居,因为停车位的事儿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小王一时激动,朝着小李脸上就扇了一巴掌,小李当时就觉得耳朵嗡嗡响,鼻子也流血了。
事后,小李越想越气,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鼻梁骨好像有点问题,建议做个伤情鉴定,结果出来,“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这下小王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巴掌居然打成了“轻伤”,小李报了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小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后来,在律师的调解下,小王的家人积极赔偿了小李的全部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还额外补偿了一笔精神损失费,小李也出具了谅解书,考虑到小王是初犯、偶犯,情节相对较轻,并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最后判处小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你看,就因为这么点邻里纠纷,一巴掌,不仅赔了钱,还留下了案底,小王事后后悔得不行,说当时要是能冷静点,就不会有这事儿了。
这个例子就告诉咱们,冲动是魔鬼啊!千万别觉得打架是小事,有时候后果真不是你能预料到的。
法条链接:关键时刻有法可依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做到心里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解读:这条是核心,轻伤对应的就是第一款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这个标准非常详细,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大类,每一类下面又分一级和二级,具体的伤情对应的级别,都能在这个标准里找到依据,这是法医进行伤情鉴定的直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律师解读:这条是针对轻微伤或者不构成犯罪的殴打行为的处罚。)
律师总结:遇事冷静,别因小失大!
好了,今天关于“轻伤”的话题就跟大家聊到这儿,我再给大家总结几点,也是我的一些忠告:
咱们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遇到事儿多想想法律后果,别因为一时冲动,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有法律问题,找专业人办专业事,咱们下次再聊!
啥样才算轻伤?不小心弄出轻伤会咋样?,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文章内容:聊聊“轻伤”那点事儿 日常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跟人起了冲突,推搡一下,或者不小心摔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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