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为轻伤,对方该咋赔钱?赔偿款都包含啥?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遇上点纠纷,一不小心就动了手,结果呢,一方受伤了,一鉴定,“轻伤”!这时候,受伤的一方肯定最关心,我这身体受苦了,钱也花了,对方到底得赔我多少?这赔偿款又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大伙儿过日子,谁也不想遇到磕磕碰碰的事儿,可真要是遇上了,对方把咱弄伤了,伤情鉴定结果一出——“轻伤”,这俩字儿一出来,估计很多朋友心里就打鼓了:“轻伤?听起来好像不重啊,但对方是不是就没啥事儿了?我这亏就白吃了?” 您别急,这“轻伤”在法律上的分量,可不像咱们平时说的“擦破点皮儿”那么简单,我就给您好好掰扯掰扯,遇到这种情况,对方会面临啥,咱们又该怎么一步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咱得明白一个事儿:一旦伤情鉴定为轻伤,这就不再仅仅是“民间纠纷”那么简单了,它已经触碰了刑事法律的红线。也就是说,对方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对方具体会有啥后果呢?
刑事责任是跑不了的“大头”:咱们国家《刑法》里有个罪名叫“故意伤害罪”,如果鉴定下来是轻伤,那对方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这个罪,一旦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然后检察院会审查起诉,最后法院会判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听起来是不是挺严重?没错,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千万别以为“轻伤”就没事儿了。
民事赔偿也得跟上:除了坐牢、拘役这些刑事处罚,对方还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啥意思呢?就是您因为这事儿花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还有要是伤得影响了容貌或者功能,可能还有残疾赔偿金(如果构成伤残的话)、精神损失费等等,这些对方都得掏钱赔给您,这部分是弥补您实际损失的。
了解了对方的责任,那作为受害人,咱们具体该怎么做呢?
以案说法
给您说个真实的小案例(人物均为化名):
小王和小李因为一点邻里纠纷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小李推了小王一把,小王没站稳摔倒了,胳膊肘磕在石头上,当时就肿了一大片,小王当时挺生气,但也没太当回事,过了两天,胳膊越来越疼,去医院一检查,骨折了!后来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
这下小李傻眼了,他一开始觉得就是推了一下,没多大事儿,没想到会是“轻伤”,小王报了警,警方立案侦查,小李的家人赶紧找到小王,又是道歉又是赔偿,希望小王能原谅,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小李赔偿了小王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小王也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的时候,考虑到小李是初犯、偶犯,事后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判处小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意思就是,小李不用真的去监狱服刑,但在这一年里要遵守规定,如果再犯事,就得收监执行了。
这个案例就说明,轻伤案件,加害人是要承担刑责的,但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确实能带来从轻处理的机会。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包括了致人轻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就属于这里可以和解的情形,和解后对被告人量刑有好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总结
一旦您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您就掌握了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重要筹码,记住以下几点:
遇到这种事,谁都不痛快,但咱们得拿起法律武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您,法律是咱们最坚实的后盾!
鉴定为轻伤,对方会有什么责任?我该怎么应对?,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过日子,谁也不想遇到磕磕碰碰的事儿,可真要是遇上了,对方把咱弄伤了,伤情鉴定结果一出——“轻伤”,这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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