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弄轻伤报告?对方不认又该怎么办?

普法百科37秒前1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不聊别的,就聊聊这“轻伤报告”,生活嘛,难免有个马高蹬短,真要是因为点儿啥事儿跟人起了冲突,或者不小心受了伤,想知道自己这伤到底有多严重,能不能构成“轻伤”,这就需要一份“轻伤报告”了,学名叫“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这报告可不是随便开的,它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讲究的。

轻伤报告咋弄?一步步来,不慌!

怎么弄轻伤报告?对方不认又该怎么办?

首先得明白,“轻伤报告”不是医院随便给你开个诊断证明就完事儿的,它是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想弄这份报告,得按规矩来:

  1. 第一时间就医并保留证据:这是最最重要的第一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先把伤看好,一定要去正规医院,最好是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跟医生说清楚受伤的原因、时间、地点,让医生给你做全面检查,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像X光片、CT片、核磁共振啥的)、缴费凭证,都得妥善保管好,一个都不能少!这些都是后续鉴定的重要依据。

  2. 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你这伤是被人打的,或者涉及到治安、刑事案件,那必须得报警!警察叔叔会出警,做笔录,然后给你一个“受案回执”或者“立案通知书”,拿着这个,还有你所有的就医材料,向办案单位(一般是派出所)申请伤情鉴定,他们会给你开具一份《伤情鉴定委托书》。

    • 划重点:不是所有受伤都必须报警,但如果是他人造成的伤害,报警并通过警方委托鉴定,程序上更正规,证据效力也更强,如果是意外受伤,比如工伤,可能流程会有所不同,主要是向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申请。
  3. 去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拿到《伤情鉴定委托书》后,你就要去委托书上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些机构都是有资质的,不是随便找个医院就行,到了那儿,你要填写申请表,提交委托书、身份证明、所有的病历材料,鉴定机构的法医会根据你的材料,结合对你的身体检查,来判断你的伤情程度。

  4. 等待鉴定结果,领取鉴定书:法医鉴定需要一定时间,耐心等几天,结果出来后,你去鉴定机构领取《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这就是咱们常说的“轻伤报告”啦,报告上会明确写着你的伤情属于“轻微伤”、“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还是“重伤”等。

对方不认轻伤报告,又该怎么办?

拿到轻伤报告了,本以为事情能顺利解决,结果对方来一句“我不认!这报告是假的!” 别慌,这种情况太常见了。

  1. 冷静!用证据说话:对方不认,你别跟他吵,没用,你要告诉他,这份报告是由法定程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你把报警记录、就医记录、鉴定委托书、鉴定书原件这些证据都准备好,甩给他看。

  2. 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对方还是死不认账,并且他能提出合理的异议理由(比如认为鉴定机构没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不足等),他可以向办案机关(比如派出所、公安局)申请重新鉴定,办案机关会审查他的理由,如果觉得有必要,会委托另一家更高资质或者同级别的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 注意:重新鉴定不是无限次的,一般也就一两次机会,而且不是对方说重鉴就重鉴,得有正当理由。
  3.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如果是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致轻伤及以上),警方会立案侦查,对方不认,警方会根据调查情况,包括你的证据、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来综合判断,即使对方不认,只要证据确凿,一样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 如果是民事赔偿纠纷,对方不认,你可以拿着轻伤报告、医疗费票据等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法院会对鉴定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果没问题,会采纳作为定案依据。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因为琐事打了一架,张三被李四打伤了胳膊,张三当时就报了警,去医院看了病,然后通过派出所委托去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李四一听要负刑事责任,就开始耍赖,说张三的伤不是他打的,鉴定报告也有问题,他不认。

这时候,张三该怎么办呢?张三有报警记录,派出所出警时可能有笔录,甚至可能有现场的监控录像或者目击证人,张三有完整的就医记录,证明他受伤的部位和时间,伤情鉴定是警方委托的正规机构做的,这些证据链完整,李四光口头不认是没用的,如果李四坚持,他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但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或正当理由,重新鉴定的申请可能不会被批准,公安机关会根据现有证据,该立案的立案,该移送检察院的移送检察院,追究李四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是判断轻伤、重伤的具体依据,里面对各种伤情都有详细的描述和分级。

律师总结

“弄轻伤报告”是个讲究程序和证据的事儿,从受伤后的第一时间就医、报警,到申请鉴定、配合法医检查,每一步都不能马虎,因为这些都关系到你最终能否拿到一份合法有效的鉴定报告。

而面对“对方不认”这种情况,大家要记住,合法程序出具的鉴定报告,其法律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对方的口头否认苍白无力,关键在于你手里的证据是否扎实,程序是否合规,如果对方真的不服,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重新鉴定程序来解决,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随意否定鉴定结果。

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对方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不仅要赔钱,还可能坐牢,遇到这种事儿,别想着私了就完事儿,走正规法律途径,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你分析案情,指导你收集证据,代理你进行谈判或者诉讼。 能帮到大家,遇到事儿别慌,法律是咱们最坚实的后盾!

怎么弄轻伤报告?对方不认又该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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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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