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轻伤,还能争取缓刑不?
生活中难免有摩擦,万一冲动之下把人打成了轻伤,心里肯定慌得一批:“这会不会坐牢啊?还能不能争取缓刑,不用进去蹲?” 别急,今天就给大伙儿好好说道说道这个事儿。 咱们得明白,把人打成“轻伤”,在法律上...
先搞明白:轻伤是个啥概念,会有啥后果?
咱们得知道,“轻伤”不是咱们平时说的“擦破点皮、流点血”那么简单,这是个法律概念,得由专门的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一旦鉴定结果是“轻伤”(包括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那就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了,因为这已经符合《刑法》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按照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一般情况下,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听着“三年以下”,好像不太长,但“有期徒刑”这三个字,意味着搞不好是要进去“蹲号子”的。
那“缓刑”又是个啥?能让我不用坐牢吗?
“缓刑”,简单说,就是法院判了你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暂时不送你去监狱或者看守所执行,而是给你一个考验期,在考验期内,你乖乖听话,遵守规定,没再犯事儿,那原判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相当于“有条件地不执行刑罚”,争取到缓刑,确实就不用实际去坐牢了,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可是天大的事儿。
把人打成轻伤,到底咋才能争取到缓刑呢?
老铁们注意了,这才是重点!不是说只要造成轻伤就一定能缓刑,也不是说绝对不能缓刑,能不能缓刑,法院要看好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判断,主要有这么几条,你得记牢了:
简单说,认错态度要好 + 钱要赔到位 + 拿到谅解书 + 平时表现不差 + 事儿不算特别恶劣,把这些都做到了,争取缓刑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缓刑呢?
也不是所有轻伤案件都能缓刑,如果有下面这些情况,那缓刑可能就悬了: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举个例子,就说小张和小李吧,俩人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在酒桌上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小张一时冲动,抄起啤酒瓶就朝小李头上比划了一下,结果小李额头被划破,经鉴定构成了“轻伤二级”。
案发后,小张酒醒了,也吓坏了,赶紧主动到派出所自首,一五一十地把事情说了,态度非常好,一个劲儿地后悔,小张的家人也积极联系小李及其家属,又是道歉又是赔偿,前前后后赔了不少钱,小李一看小张确实有诚意,也拿到了满意的赔偿,就出具了《谅解书》。
后来法院审理的时候,考虑到小张是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判断他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法院就判了小张“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意思就是,小张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只要乖乖遵守缓刑规定,不再犯事儿,那这六个月的牢就不用真的去坐了。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法律是咋规定的,心里更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律师总结:
老铁们,说到底,把人打成轻伤,确实可能构成犯罪,但也不是说就一定得“进去”。争取缓刑的核心,在于“真诚悔罪”和“弥补损失”。
轻伤案件争取缓刑是有很大希望的,但这事儿得积极去做,不能等着天上掉馅饼,法律既有惩罚的刚性,也有教育挽救的温度,关键看你怎么做,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遇事冷静,千万别冲动,动手前想想后果!
先搞明白:轻伤是个啥概念,会有啥后果? 咱们得知道,“轻伤”不是咱们平时说的“擦破点皮、流点血”那么简单,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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