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构成轻伤?轻微伤和轻伤差别在哪儿?
聊聊“轻伤”那些事儿:它可不是“伤得不轻”那么简单! 日常生活中,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有时候跟人起了冲突,推搡一下,或者不小心被打了一下,身上有点疼,有点红,甚至破了点皮,这时候大伙儿可能就会琢磨:“...
原创文章内容: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吵个架、推搡一下,可能就有人受伤,这时候,最常听见的一句话可能就是:“我这伤肯定是轻伤!你得负刑事责任!” 但这“轻伤”可不是咱们凭感觉说了算的,不是说破点皮、流点血就是轻伤,也不是说疼得厉害就是轻伤,它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和专业的鉴定标准。
到底啥样的伤才算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呢?简单说,就是那些让人身体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又没到特别严重地步的伤,比如说,胳膊被人打骨折了(得是特定类型的骨折),或者脸上被划了个口子,长度够了一定标准,又或者眼睛被打得暂时看不清东西,听力受影响了,牙齿被打掉一两颗等等,这些都可能构成轻伤。
关键来了,受伤了之后,怎么去鉴定是不是轻伤呢?这可不是自己拍个照片发朋友圈就能定的,得走正规程序:
所以说,这“轻伤”的鉴定,是个严肃又专业的事儿,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性质和处理结果。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和小李吧,俩人因为停车位的事儿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小李一激动,就推了老王一把,老王没站稳,摔了一跤,胳膊肘着地,当时就动不了了。
送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诊断是“左侧尺骨骨折”,老王觉得自己伤得不轻,小李这小子得坐牢!小李呢,觉得就是推了一下,摔一跤能有多严重,顶多赔点医药费。
后来警察介入了,委托了司法鉴定中心对老王的伤情进行鉴定,法医仔细看了老王的病历、X光片,又对老王的恢复情况做了检查,最后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老王的“左侧尺骨骨折”构成了“轻伤二级”。
这下性质就变了,根据咱们国家刑法,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甚至有期徒刑,小李不仅要赔偿老王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还因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你看,就因为这一个“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小李从只赔点钱,变成了有案底的人,所以说,千万别小看这伤情鉴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简单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就够得上这条了,最高能判三年。)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是个国家标准,里面详细规定了各种损伤的程度分级,比如什么情况下算轻伤一级,什么情况下算轻伤二级,咱们前面说的“尺骨骨折”,在这个标准里就可能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这个标准是法医进行鉴定的直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这条说了,鉴定得找专业的人。)
律师总结:
“轻伤”的鉴定是个技术活,也是个法律活。
希望今天聊的这些,能帮大家伙儿对“轻伤”鉴定有个更清楚的认识,万一真遇上类似的事儿,心里也能有个数,知道该咋做,法律是保护咱们合法权益的,但前提是咱们得懂法、用法,有啥不清楚的,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别耽误了事儿。
怎么才算构成轻伤?受伤了该咋鉴定?,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原创文章内容: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吵个架、推搡一下,可能就有人受伤,这时候,最常听见的一句话可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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