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对方只是轻伤,该怎么赔偿?万一赔偿谈不拢又该咋办?
开车上路,谁都想平平安安的,可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至,万一真不小心,跟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有了点小剐小蹭,对方看着伤得不重,比如就是擦破点皮、扭了下脚,或者轻微骨裂打个石膏就能回家休养的那种“轻伤”...
哎呀,开车上路,谁都不想摊上事儿,但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至,万一,我是说万一,咱们开车不小心蹭了一下,或者碰了个人,对方看着伤得不重,比如就是擦破点皮,或者扭了下脚,说“没事没事,小伤”,这时候你是不是就想,“太好了,赶紧私了,给点钱走人,省得麻烦”?
先别忙着掏钱!处理这种事儿,还真有不少门道,一步错,后续可能就会有一堆麻烦等着你,我就结合我的经验,给大伙儿好好说道说道。
第一步:现场处置,千万别慌,更别跑!
第二步:积极配合,别躲,但也别“大包大揽”
交警来了之后,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别隐瞒,也别自己吓唬自己,更别为了“息事宁人”就主动说“都是我的错”,责任认定是交警的专业活儿。
去医院看看对方是应该的,体现咱的态度,但在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上,要量力而行,并且所有垫付的费用,一定要让对方写收条,或者保留好所有缴费凭证,将来找保险公司报销要用,你没有义务全额垫付所有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额内是会承担的。
第三步:私了”,要谨慎!
如果对方确实伤得很轻,双方也想尽快了事,可以协商“私了”,但“私了”不是口头说说就行!
以案说法
就说我前阵子碰到的一个咨询吧,小张开车,在小区门口不小心碰倒了一位骑自行车的大爷,大爷当时说就是膝盖擦破点皮,有点疼,别的没事,小张一看大爷人挺和善,也觉得是小伤,挺过意不去的,当场就给了大爷500块钱,口头说了句“医药费啥的不够再找我”,也没报警没报保险。
结果呢?过了三天,大爷儿子找上门了,说大爷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膝盖有骨裂,要住院,前后医药费花了八千多,还有误工费、护理费,让小张全赔,小张当时就懵了,说就擦破点皮怎么就骨裂了?可人家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这下好了,没交警定责,没保险介入,口说无凭,当初那500块钱也说不清是啥钱,最后虽然没闹到法院,但小张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又赔了一笔钱才把事儿了结。
你看,这就是典型的“私了”没处理好留下的隐患,如果当时小张报了警,有个责任认定,再报了保险,后续这些医疗费什么的,大部分都能由保险公司承担,他自己也不用这么被动了。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说的,心里有个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总结
开车撞了人,就算对方只是轻伤,处理起来也一定要“稳”字当头,“细”字托底。
出了事故,保持冷静,依法依规处理,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任的做法,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开车,永远用不上这些知识,但万一用上了,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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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了人,对方只是轻伤,当时该咋办?要是赔偿谈不拢,又该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呀,开车上路,谁都不想摊上事儿,但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不期而至,万一,我是说万一,咱们开车不小心蹭了一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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