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致轻伤一级,赔偿款该咋要回来?
生活中要是遇上点冲突,动手打人可万万使不得,万一真不幸,被人打伤了,伤情还被鉴定为“轻伤一级”,那这就不是简单的“私了”能解决的小事了,这时候,除了身体上的疼痛,心里肯定更憋屈:我这罪不能白受啊,对方...
哎,朋友们,生活中难免遇到些磕磕碰碰,但要是遇上故意找茬动手打人,还把人打成了轻伤,这事儿可就不能轻易算了,身体受了罪,钱包可能也得跟着“受伤”,那这赔偿款到底该怎么要回来呢?对方要是蛮横不讲理,硬是不给,咱们又该咋办呢?别着急,今天我就来给大伙儿好好捋捋这里面的门道。
咱们得明白,“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擦破皮、流点血那么简单,法律上的轻伤,是指通过法医鉴定,达到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里规定的轻伤等级,这可不是自己说了算,得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法医来给出专业的鉴定意见,这个鉴定结果非常重要,它是咱们后续谈赔偿、甚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硬通货”。
一旦被鉴定为轻伤,第一步该干啥?赶紧报警!对,你没听错,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叔叔来固定证据,比如做笔录、调取监控、找目击证人等等,有了这些官方的记录,对方想赖都赖不掉。
报警之后,拿到了《法医鉴定意见书》,确认是轻伤了,接下来就是赔偿的事儿了,这赔偿款都包含哪些方面呢?主要有这么几块:
这些费用加起来,就是对方大概要赔偿你的总数,那怎么跟对方要呢?
一种是双方协商解决,警察叔叔也可能会从中调解,如果对方态度好,愿意积极赔偿,咱们也能接受他出的数额,那就可以签个赔偿协议,一手交钱一手“谅解”(比如出具《谅解书》,这对对方后续的刑事责任可能会有影响),这是最省事、最快捷的方式。
如果对方态度恶劣,或者觉得赔太多不愿意给,协商不成怎么办?这时候,咱们手里的“轻伤鉴定”就派上大用场了,因为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可能会面临坐牢、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对方耍赖,咱们可以明确告诉他:你这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了,如果不好好赔偿,咱们就公事公办,警察会立案侦查,最后由法院来判刑,一般到这一步,对方大多会掂量掂量后果,乖乖坐下来谈赔偿,毕竟,谁也不想为了这点钱把自己送进班房。
如果对方还是油盐不进,那咱们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案子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会提起公诉,法院会判刑,咱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咱们的经济损失,法院会根据咱们提供的证据,依法判决对方赔偿多少钱,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还不给,咱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他的银行卡、查封他的财产,总有办法让他掏钱。
以案说法:
就说前阵子,我一个朋友小李,下班路上跟人因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了,对方脾气上来就动了手,一拳打在小李眼眶上,当时小李就觉得眼冒金星,去医院一检查,眼眶骨折了,后来报警,警察委托法医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
一开始,对方还挺横,觉得小李小题大做,就给个几百块医药费想打发了事,小李当然不干,毕竟眼睛都骨折了,后续还有不少治疗,我就建议小李,拿着法医鉴定书,明确告诉对方,如果不好好协商赔偿,就等着公安机关立案抓人。
对方一听“轻伤二级”、“刑事责任”,立马就怂了,后来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坐下来好好谈,小李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还有后续可能需要的复查费用都列了出来,证据确凿,对方一次性赔偿了小李五万多块钱,小李也出具了谅解书,这事儿就算圆满解决了,小李拿到了应有的赔偿,对方也避免了牢狱之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条就明确了,打人致伤,该赔哪些费用,一样都不能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条是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就够得上刑事处罚了,最高能判三年,所以对方才会害怕。)
律师总结:
所以说,被人打致轻伤,千万别慌,也别自认倒霉,记住这几步:
咱们不惹事,但也绝不怕事,身体受了伤害,合法权益必须维护到底,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但万一遇到这种糟心事,也要知道怎么正确应对。
哎,朋友们,生活中难免遇到些磕磕碰碰,但要是遇上故意找茬动手打人,还把人打成了轻伤,这事儿可就不能轻易算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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