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砍伤人,鉴定是轻伤,会怎么判?要赔多少钱?
咱们常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尤其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矛盾都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就是有些人,脾气一上来就控制不住,甚至动起了家伙,比如拿刀砍人,一旦造成了伤害,那性质就变了。 咱们得明确一点,只...
咱们得明白一个概念,什么是“轻伤”?这可不是咱们老百姓凭感觉说的“擦破点皮,流点血”就是轻伤,法律上的“轻伤”有非常严格的鉴定标准,是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认定的,比如说,骨折了、耳膜穿孔了、视力下降到一定程度了等等,这些可能都构成轻伤。
一旦鉴定结果是“轻伤”,打人者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刑事责任是跑不了的:这是最严重的,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影响判决的关键因素:具体怎么判,判多久,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民事赔偿少不了:就算刑事部分处理了,民事赔偿责任也还是要承担的,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如果构成伤残(比如轻伤导致了一定的功能障碍),还可能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律师提示:所以说,千万别觉得“打一架没什么大不了”,一时的冲动,可能换来的是牢狱之灾和沉重的经济负担,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优先选择沟通、报警等合法途径解决,千万别让拳头替脑子做主,如果真的不小心发生了冲突,造成了伤害,第一时间要想到的是积极救治、主动道歉、赔偿损失,争取对方的谅解,而不是逃避或者激化矛盾。
案情回顾:小张和小李是邻居,因为小区停车位的问题积怨已久,某天下午,两人又因为停车发生口角,你一言我一语,火气越来越大,最后动起了手,小李年轻气盛,一拳打在了小张的眼眶上,小张当时就觉得眼冒金星,去医院一检查,眼眶内壁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小张报了警,小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结果:在看守所里待了几天,小李是又后悔又害怕,后来,在律师的调解和家人的努力下,小李的家人积极赔偿了小张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小张也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表示对小李的行为予以谅解,希望法院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小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点评: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典型的“小事酿大祸”,一个停车位的纠纷,本可以好好沟通解决,却因为一时冲动,演变成刑事案件,小李虽然最终因为赔偿谅解获得了缓刑,没有实际去监狱服刑,但“罪犯”这个标签和案底是留下了,这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法律的红线碰不得,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在这类案件中对量刑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对被害人损失的弥补,法律对此是鼓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打人致轻伤,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是上升到了“刑事犯罪”的层面,这意味着行为人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留下永久的犯罪记录,对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
王律师再次提醒大家:
拳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制造更多的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和谐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希望今天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咱们下期再见!
一时冲动打人致轻伤,会怎么判?要坐牢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得明白一个概念,什么是“轻伤”?这可不是咱们老百姓凭感觉说的“擦破点皮,流点血”就是轻伤,法律上的“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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