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了,到底算不算轻伤?会有啥法律后果?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有点经验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实际的话题,就是生活中万一不小心受伤骨折了,大家可能都会关心:这骨折了,到底算不算轻伤?会有啥法律后果? 别觉得这是小事,有时候这...
好嘞,各位朋友,咱们今天来聊个挺实际的话题,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小摩擦升级,可能就动起手来,那问题来了,万一“一不小心”把人弄伤了,到底啥样算“轻伤”?这可不是咱们凭感觉说了算的,这里面可有大学问,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说说,造成轻伤的怎么判定?会有啥法律后果?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纠纷案子的律师,咱们常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可真遇上事儿了,有些人火气一上来就控制不住,结果呢?打完架,赔礼道歉、花钱看病都是小事,就怕对方甩过来一句:“我这是轻伤,你等着坐牢吧!” 这时候,估计你心里就得咯噔一下:“啥?就推了一把/打了一拳,怎么就轻伤了?”
别急,“轻伤”这俩字,在法律上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哎呀,我这儿有点轻伤,没事儿”那么简单,它是一个非常严谨的法律概念,直接关系到你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可不是闹着玩的。
轻伤到底是怎么判定的呢?
首先你得知道,咱们国家有个专门的标准,叫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可是法医叔叔阿姨们判定伤情的“尚方宝剑”,这个标准把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而轻伤里面呢,又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一级比二级要重一些。
具体怎么看?可不是你说疼就是轻伤,我说没事就没事,得看受伤的部位、损伤的类型、以及造成的后果。
举几个常见的例子,你就明白了(注意,这只是举例,具体得法医说了算):
怎么鉴定呢?
不是你觉得自己伤得重就能去鉴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委托,或者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由专业的法医根据你的病历、片子(X光、CT啥的),再结合对你本人的检查情况,按照那个《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出具鉴定意见书,这个意见书可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伤后,第一时间去正规医院治疗,保留好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缴费单据,这些都是后续鉴定和索赔的重要依据。
一旦被判定为轻伤,会有啥法律后果呢?
这就比较严重了。
所以你看,别以为打一架是小事,一旦够上轻伤,那性质就完全变了,很多时候,都是一时冲动,结果后悔莫及。
以案说法
给大伙儿说个前阵子我朋友处理的一个小案子,就叫小明和小李吧,俩人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在酒桌上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小李一时激动,抄起桌上的啤酒瓶就朝小明头上比划了一下,虽然没砸实,但瓶底蹭到了小明的额头,划了个口子,去医院缝了五针,长度大概6厘米。
小明报警后,公安机关觉得事情可能不简单,就委托法医进行鉴定,法医根据医院的病历记录和对小明伤口的检查,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小明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这下小李傻眼了,他本来以为就是赔点医药费的事儿,结果呢?因为构成了轻伤二级,小李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好在小明伤得不重,小李家属也积极赔偿了小明的损失,小明也出具了谅解书,最后法院考虑到小李是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并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就判了个缓刑,小李虽然没进去,但这个“前科”可是跟着一辈子了。
你看,就这么一下,差点把自己“送进去”,多不值当!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比较专业,大家知道有这个东西就行,具体判定由法医依据此标准进行)
(温馨提示:以上法条为节选,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咱们把“轻伤”的判定和法律后果聊得差不多了。
好嘞,各位朋友,咱们今天来聊个挺实际的话题,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小摩擦升级,可能就动起手来,那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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