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了,想调解但对方不配合怎么办?如果就是不调解,接下来该走啥流程?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动了手,真要遇上点事儿,造成个轻伤,心里肯定急,能调解解决是最好的,大家各退一步,省事儿又省心,可偏偏就有那么些时候,对方要么狮子大开口,要么就是梗着脖子不...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接到好几个朋友的咨询,都是关于打架致轻伤后,双方已经和解了,担心后续还会不会有什么“处罚”的问题,我知道,出了这种事,大家心里肯定都七上八下的,怕影响工作,怕影响家里,怕留案底,别慌,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您捋捋清楚。
咱们得明白一个前提:“轻伤”在法律上可不是小事儿,它已经达到了《刑法》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致害人是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通俗点说就是“判刑”的,生活不是非黑即白,法律也讲人情和化解矛盾,这时候,“调解”就起到了关键作用。
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比如赔偿款给了,对方也写了谅解书),这通常意味着被害人一方不再追究你的“民事责任”,也对加害行为表示了谅解,这是不是就一了百了,没事了呢?
情况得分两头说:
公安机关阶段(最常见):
检察院阶段:
“轻伤”本身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但达成调解并取得谅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可以让你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得到从轻处理的情节。它不是“免罪符”,但绝对是“护身符”。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例子,就说小王和小李吧,俩人因为停车的事儿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就动了手,小王一拳打在小李脸上,导致小李鼻骨骨折,后来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小李报了警,警察也立案了,小王当时就被带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心里那叫一个悔啊。
后来,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下,或者双方家属找了中间人,小王这边积极道歉,赔偿了小李医药费、误工费等等一共5万块钱,小李也写了《谅解书》,表示不追究小王的刑事责任了。
这种情况下,小王会怎么样呢?
这个例子里,小王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是关键,如果他当初打完人跑了,或者拒不赔偿,那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实实在在的刑事处罚了。
法条链接:
咱们老百姓说话得有依据,法律条文就是咱们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就是为啥说轻伤可能构成犯罪,因为它对应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和解协议的处理】: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这两条就明确了,像小王小李这种情况,是可以和解的,和解后公安可以建议从宽,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法院可以从宽处罚。)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听我这么一讲,是不是心里亮堂多了?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接到好几个朋友的咨询,都是关于打架致轻伤后,双方已经和解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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