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打人致轻伤,麻烦大了?会被收监和加刑吗?

普法百科35秒前1

咱们得明白,“取保候审”这四个字,听着好像是“没事了,出来了”,但实际上,这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意思就是,你暂时不用在看守所里待着,但案件还没结,你得随叫随到,遵守一堆规定,不能再出幺蛾子,这期间,你就像是处在一个“考验期”,得老老实实的。

问题来了:取保期间,又因为一些事儿,跟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把人打成了轻伤,这可咋整?

取保期间打人致轻伤,麻烦大了?会被收监和加刑吗?

答案是:麻烦了!

这可不是小事儿,你想想,本来就因为一个案子被取保了,现在又添了新的事儿,这首先就可能意味着,你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再犯新罪”。

具体会有啥后果呢?

  1. 取保候审可能会被取消: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法院一看,你这取保了还不老实,又伤人了,觉得你可能会继续危害社会,或者可能逃跑、干扰证人什么的,那就可能会撤销你的取保候审决定。
  2. 保证金没了,保证人也倒霉:如果你当时是交了保证金取保的,那这保证金可能就被没收了,如果你是找了保证人,那保证人也得承担责任,可能会被罚款,甚至如果因为你跑了,保证人没报告,还可能构成犯罪。
  3. 人可能会被立刻抓起来,关进看守所:取消取保后,最直接的后果可能就是对你采取逮捕或者拘留的强制措施,把你收监。
  4. 新的故意伤害罪(轻伤)会和原来的案子一起算:你把人打成轻伤,这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刑法》里的“故意伤害罪”,这是一个新的独立的犯罪行为,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把你原来取保的那个案子的罪行,和这个新的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简单说,就是两个罪的刑期加起来算,可能比原来一个罪判得更重。
  5. “认罪认罚从宽”可能就泡汤了,或者从宽幅度大大减小:如果你原来的案子打算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现在出了这档子事,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你没有悔罪表现,那认罪认罚的优惠政策可能就没了,或者给得很少。

所以说,取保期间致人轻伤,绝对不是“赔点钱就完事”那么简单,它涉及到你原来案件的走向,以及你人身自由的问题。

那具体怎么处罚呢?这得看几个方面:

  • 原来的案子是什么性质?原来案子如果很严重,你再犯新罪,那处罚肯定更重。
  • 这次打人的情节有多严重?是对方先动手,你防卫过当?还是你主动挑衅?有没有持械?这些都会影响对新罪的量刑。
  • 有没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能积极赔偿,诚恳道歉,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书,那在处理新的故意伤害罪时,法院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甚至对于这个新罪,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或者缓刑(但因为你是在取保期间犯的,缓刑可能性也会降低),但即便如此,取消原来的取保、收监,以及和原来的罪数罪并罚,这个风险依然很大。

取保期间,一定要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脾气!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别以为取保了就万事大吉,一时冲动,可能让自己陷入更不利的境地。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他“老王”吧,老王因为之前涉嫌一个盗窃罪,金额不大,情节也不算特别严重,所以办了取保候审。

取保期间,老王有一天在菜市场买菜,因为排队的事儿,跟一个小贩老李吵了起来,越吵越凶,老王一时没忍住,推了老李一把,老李没站稳,摔了一跤,胳膊骨折了,后来法医鉴定,老李的伤构成了“轻伤二级”。

这下可糟了,老李报了警,公安机关一调查,老王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

结果呢?

  1. 老王之前取保候审的决定被撤销了,因为他违反了“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再犯新罪”的规定。
  2. 公安机关对老王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把他关进了看守所。
  3. 原来的盗窃罪案件,和新的故意伤害罪案件,被一起移送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
  4. 虽然老王的家人积极赔偿了老李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老李也出具了谅解书,但法院最终还是认定老王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如果老王没有在取保期间犯这个新罪,他原来的盗窃罪可能也就判个缓刑,或者几个月实刑,就因为这一时冲动,结果是实实在在地多坐了牢。

这个例子就很清楚地说明了,取保期间再犯事,代价有多大。


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简单说:取保期间不能瞎跑、要随叫随到、不能干扰办案,更不能再犯事儿,犯了,保证金没了,还可能被抓起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简单说:轻伤就够得上故意伤害罪了,最高能判三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简单说:犯了两个以上的罪,刑期要合并计算,通常会更重。)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分析,大家应该清楚了: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矩是王道!这不仅仅是遵守法律条文,更是对自己负责,对案件结果负责。

一旦在取保期间又因为打架等原因造成他人轻伤,那后果真的是“雪上加霜”,不仅原来的取保可能保不住,人要被关进去,新的故意伤害罪还会和原来的罪行一起“数罪并罚”,最终的刑期很可能会比单独处理一个案子要重得多。

取保了,不是万事大吉,而是更要夹着尾巴做人,遇事冷静,千万别冲动!退一步海阔天空,千万别因为一时的口角或者意气之争,把自己再次送进看守所,得不偿失!

如果真的不小心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停止违法行为,保护现场(如果需要),尽快联系自己的律师!让律师介入,指导你如何处理赔偿事宜、如何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谅解、如何应对司法机关的讯问和调查,尽最大可能争取减轻不利后果。

法律是严肃的,取保候审期间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更严厉的惩处,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一步错,可能步步错!

取保期间打人致轻伤,麻烦大了?会被收监和加刑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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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得明白,“取保候审”这四个字,听着好像是“没事了,出来了”,但实际上,这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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