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怎样离婚
一、协商不成怎样离婚 协商不成的离婚方式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冲动之下可能就动了手,一旦造成了对方“轻伤”,那性质就不一样了,一开始,大家可能都想着私下协商解决,毕竟谁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尤其怕跟“刑案”扯上关系,可偏偏就是这协商,最容易出幺蛾子:一方狮子大开口,一方觉得冤大头,谈着谈着就崩了,这时候,很多人就慌了神:协商不成,难道就只能干等着?或者眼睁睁看着对方把自己送进去?
您先稳住!协商不成,不等于天就塌下来了,这事儿啊,得讲究策略,更得懂法,今天王律师就用大白话给您说说,遇到这种情况,您该怎么办。
第一步:千万别慌,先把“证据”这块基石打牢!
不管协商成不成,也不管下一步怎么走,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您得把所有能证明事实经过、伤情情况、损失多少的证据都好好保存起来。
这些证据就像打仗的武器,您手里有家伙,心里才不慌。
第二步:协商不成?那“协商过程”本身也是一种“证据”!
您可能会说,都谈崩了,协商还有啥用?有用!您得证明,不是咱不愿意赔,是对方要价太离谱,或者根本没诚意,协商过程中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甚至您曾经提出过的合理赔偿方案(最好有书面记录,哪怕是微信聊天记录),都可以保留下来,这能说明您的态度是积极的,是想解决问题的,只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第三步:两条路摆在您面前,选哪条得看情况!
协商这条路走不通了,那就得考虑法律途径了,有两条路:
走刑事自诉:
走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
提醒一句: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并且认为构成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罪),那就是“公诉案件”了,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去法院起诉,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这时候,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 小李和小王因为停车位吵了起来,后来动了手,小李把小王打成了轻伤二级,一开始,小王要价20万,小李觉得最多给5万,协商不成。
小王(受伤方)怎么办?
小李(打人方)怎么办?
法条链接:
咱不搬太多法条,说几个最核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王律师解读:轻伤就够得上这里的“故意伤害罪”了,量刑是三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王律师解读: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通常就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走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王律师解读:这就是民事赔偿的范围,不管是刑事附带民事,还是单独民事诉讼,都适用这个。)
律师总结:
所以啊,各位朋友,遇到“轻伤协商不成”的情况,千万别自乱阵脚,更别想着“一跑了之”或者“以暴制暴”,记住以下几点:
有理走遍天下,有法能平纠纷,协商不成,咱就堂堂正正走法律程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对您有帮助,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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