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钱要不回?包工头拖欠工资,强制执行到底咋弄?
哎,说起包工头拖欠工资这事儿,真是能把人急死!辛辛苦苦在工地上搬砖、扛水泥,风吹日晒的,指望着那点血汗钱养家糊口呢,结果包工头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这换谁谁不心寒?咱农民工兄弟挣的每一分钱都带着汗珠子,凭啥让他们白白拖欠?
有的人可能会说,我去告他!对,告他是必须的!官司打赢了,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包工头还是耍赖不给钱,这可怎么办?别急,这时候,“强制执行”这个有力的武器就该登场了!
很多工友可能对“强制执行”这个词有点陌生,觉得是不是挺复杂的?简单说,就是法院帮你去要钱!但这可不是你一句话法院就立马行动的,这里面有几个关键步骤,咱得弄明白:
第一步:你得先有个“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之类的“尚方宝剑”!这是最最基本的前提!啥意思呢?就是说,你得先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包工头,让仲裁委或者法院给你出一个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个文书上得清清楚楚写明白包工头欠你多少钱,什么时候给,没有这个,法院也没法帮你强制执行,因为法院不知道你俩到底谁对谁错,欠多少钱。先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是启动强制执行的“通行证”,千万别忘了!
第二步:包工头不给钱,立马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如果包工头还是磨磨蹭蹭不给钱,或者干脆玩失踪,你可别再傻等了!赶紧带上你的身份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都带上)、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一般有模板,不会写可以问法院工作人员或者找懂行的人帮忙),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申请是有期限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可别过了期,那就麻烦了!
第三步:法院受理后,你能做些啥?法院受理了你的强制执行申请,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也不全是,法院会依法查询包工头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咱自己也不能闲着!你知道包工头有啥财产线索,比如他在哪家银行有存款,他名下有几套房、几辆车,甚至他工地上还有什么值钱的设备,都可以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你提供的线索越具体,法院执行起来就越有方向,你的钱就越有可能早点拿回来,毕竟,法院的执行法官也很忙,咱能帮着分担点线索,效率肯定更高。
第四步:法院的“雷霆手段”——强制执行措施!一旦法院查到了包工头的财产,那就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
- 冻结、划拨存款:直接从包工头的银行账户里把钱划扣到法院指定的账户,然后再转给你,这是最直接有效的。
-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如果包工头银行没钱,但有房子、车子、设备等,法院可以查封这些东西,然后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用卖来的钱还你的工资。
- 限制高消费:包工头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黑名单”,他就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车买房,甚至连孩子上学都会受影响,这招能让他寸步难行!
- 司法拘留:如果包工头明明有钱却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法院执行,法院可以对他进行司法拘留,让他尝尝拒不执行的苦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可是要坐牢的!
所以说,强制执行可不是空话,它是有实实在在的措施来保障咱们农民工兄弟合法权益的,包工头想赖账,没那么容易!
建议参考:
- 维权要趁早,别拖延!一旦发现包工头有拖欠工资的苗头,或者到了发薪日没动静,就要及时跟他沟通,保留好沟通记录,如果沟通无效,赶紧走法律程序,别想着“等等看”,越等越被动。
- 证据意识要加强!平时在工地上干活,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与包工头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凡是能证明你在那儿干活、欠你多少钱的证据,都要妥善保管好,这些都是你打赢官司、顺利执行的关键。
- 多跟执行法官沟通!申请强制执行后,要主动跟负责你案子的执行法官保持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及时提供你掌握的财产线索。
- 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自己不懂法律程序,经济上也比较困难,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会有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申请执行。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农民工兄弟挣点血汗钱不容易,包工头拖欠工资的行为不仅缺德,更是违法!当协商讨要工资无果时,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劳动仲裁/诉讼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到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每一步都至关重要,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者不懂法就放弃了自己的权益,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就是咱坚强的后盾,只要咱证据在手,程序走对,就一定有希望把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遇到困难多咨询、多求助,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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