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啥样的伤才算轻伤呢?这事儿可大可小!
日常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跟人起了冲突,推搡一下,或者不小心被东西砸到,到底算不算“轻伤”?很多人心里没谱,您猜怎么着?法律上对于“轻伤”的界定,还真不是咱们凭感觉说了算的。 咱们国家专门有个...
股骨,也就是咱们大腿那根最粗、最结实的骨头,它要是折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想想看,大腿使不上劲儿,走路都成问题,恢复起来也慢,很多朋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会关心:我这股骨骨折,到底算什么程度的伤?能不能构成轻伤呢?
我得明确告诉大家,股骨骨折本身已经是比较严重的损伤了,因为股骨是人体最长、负重最大的骨头,一旦骨折,对肢体功能的影响是比较直接的,它到底“怎么样才算轻伤”呢?
这可不是咱们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医生随便口头说说,而是有严格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规定的,这个标准是法医进行伤情鉴定的“尚方宝剑”。
根据我对这个标准的理解,股骨骨折要构成“轻伤”,通常需要考虑几个关键点:
划重点:股骨骨折要达到轻伤,通常是指那些相对“简单”的骨折,没有造成严重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的,但千万别以为“轻伤”就没事了,轻伤已经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意味着伤人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那有人会问,那什么情况下股骨骨折会更严重呢?比如粉碎性骨折(骨头碎成好几块)、开放性骨折(骨头刺破皮肤露出来了)、骨折合并有重要血管神经损伤、关节内骨折影响关节功能、或者骨折后畸形愈合、不愈合导致肢体短缩、明显功能障碍的,这些往往就构成了“重伤”级别。
判断股骨骨折是不是轻伤,最核心的就是看骨折的具体情况、治疗效果以及对肢体功能的最终影响,并且这一切都要由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法医,根据医院的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X光片、CT、MRI等)以及活体检查情况,严格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科学、客观的鉴定,咱们自己或者医生的初步判断,都不能作为法律上的最终依据。
以案说法:
比如说,张三和李四因为琐事打架,李四被张三推倒在地,起来后觉得大腿剧痛,去医院一检查,是左股骨中段线性骨折,骨折端对位对线尚可,没有明显移位,也没有损伤周围的血管神经,医生给做了保守治疗,打了石膏固定,几个月后骨折顺利愈合,李四的左腿功能恢复得和以前差不多,走路、跑跳基本不受影响。
这种情况下,李四的股骨骨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很可能就会被鉴定为轻伤二级,那么张三的行为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但如果李四当时摔得比较重,股骨不仅断了,还是粉碎性骨折,并且刺破了皮肤,造成开放性伤口,或者骨折移位非常明显,压迫了重要的神经,导致腿部麻木、无力,即使经过手术治疗,腿部功能也大不如前,留下了明显的跛行或者活动受限,那这种情况,鉴定结果就很可能是“重伤”了,张三面临的刑事处罚也会更重。
法条链接提示:
具体的鉴定标准,大家可以参考国家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由于这是一个国家标准文件,大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注:实际操作中,无法直接提供可点击链接,此处提示获取途径。)
律师总结:
关于“股骨骨折怎么样算轻伤”,我的总结是:
股骨骨折了,身体上已经很痛苦,千万别在法律问题上再走弯路,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随时找我聊聊。
股骨骨折了?到底怎么样才算轻伤呢?,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股骨,也就是咱们大腿那根最粗、最结实的骨头,它要是折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想想看,大腿使不上劲儿,走路都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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