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克扣工资,我被迫离职了,该怎么办?
哎,说起打工那点事儿,最怕的就是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甚至还找各种理由克扣,辛辛苦苦付出了劳动,本想着能按时拿到应得的报酬,结果却盼来一场空,那种心情,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更让人憋屈的是,有时候被...
哎,说起打工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钱却拿不到手,或者被东扣西扣,心里那叫一个憋屈!最近就有不少朋友来问我:“律师,如果老板老是拖欠我的工资,或者找各种理由克扣我的工资,我实在受不了了,只能辞职走人,这种情况下,老板算不算违法啊?我能不能告他?”
这问题问得太关键了!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给各位打工人支支招,让你心里有本明白账。

答案是:违法!而且不仅仅是违法,老板可能还得给您赔钱!
您想想,咱们出来打工,付出了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也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工资,就是咱们的血汗钱,是养活自己和家人的根本。
老板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就明明白白写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及时”和“足额”四个字,就是红线,老板不能碰!他找借口拖着不给,或者没道理地扣掉一部分,那都是违反这条规定的。
那如果因为老板拖欠、克扣工资,咱们实在没办法,“被迫离职”了,这又怎么说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叫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因为老板有过错,比如他没按规定给你发工资,或者有其他严重损害你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你实在没办法继续在那儿干了,你因此提出辞职,这可不是你主动放弃工作,而是老板把你“逼”走的!
这种情况下,老板的行为当然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用人单位的这些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划重点:经济补偿金!这可不是小数目,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算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对于咱们打工人来说,可是一笔重要的补偿。
如果你遇到了老板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情况,千万别觉得“算了,我走还不行吗”就完事了,你得知道,你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老板把欠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给你结清,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你被迫辞职的,你还有权向老板索要经济补偿金。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
有些朋友可能会问:“我就是口头跟老板说我不干了,没写书面东西,行不行?” 这里要提醒大家,“被迫离职”最好是书面形式,并且明确写明离职原因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口头说的,万一老板不认账,你又没证据,那就麻烦了。
老板拖欠、克扣工资,本身就违法,因为这个原因你被迫离职,老板更是错上加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咱们打工人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自己的血汗白流!
说到底,工资是咱们劳动者的活命钱,是咱们付出劳动应得的回报,老板拖欠、克扣工资,不仅违背了道德,更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当咱们遭遇这种不公待遇,选择“被迫离职”是无奈之举,但这绝不代表我们要忍气吞声。
法律是咱们打工人最坚实的后盾。保留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能要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还能争取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别让黑心老板逍遥法外,也别让自己的辛苦付诸东流,希望大家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工作,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
老板拖欠克扣工资,我被迫离职,他违法了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哎,说起打工这事儿,最怕的就是啥?活儿干了,钱却拿不到手,或者被东扣西扣,心里那叫一个憋屈!最近就有不少朋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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