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到底多久才算正式离异了呢?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离婚案件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一个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或者刚离婚后都会有的一个困惑:“我这婚是离了,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才算法律意义上真正的‘离异’了呢?” 这个...
离婚这事儿,从来都不是小事儿,俩人过不到一块儿去,决定好聚好散,走协议离婚这条路,本想着能省点心、快点把事儿了了,可签了离婚协议,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从此各不相干了?很多朋友心里都犯嘀咕:这协议离婚,到底得等多久,才算真正离了呢?咱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给大伙儿交个底。
其实啊,协议离婚的时间,还真不是签了字立马就生效那么简单,这里面有个挺关键的“时间点”和“流程”得弄明白。
咱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民法典》里,对协议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这可不是说让你们冷静下来别离婚,而是给双方一个最后的思考缓冲期。
具体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俩先得把离婚协议商量好,财产怎么分、孩子谁来养、抚养费给多少等等,都白纸黑字写清楚,双方都签字同意,俩人一起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申请离婚登记,这一步,算是正式“启动”了离婚程序。
第二步:30天离婚冷静期从你俩在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并且登记机关也受理了的那天起,就开始算这个“离婚冷静期”了,一共是30天,这30天里,任何一方要是后悔了,不想离了,都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当初申请离婚时发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去民政局把离婚申请给撤回来,只要一方撤了,这婚暂时就离不成了。
第三步:申请发给离婚证(再一个30天内)要是这30天冷静期安安稳稳过去了,双方也都没说要撤回申请,那接下来,还有一个30天的期限,在这第二个30天内,夫妻俩得再一起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政局审查没问题,就会给你们发离婚证。
重点来了!什么时候才算真正离婚了呢?答案就是: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只有当你们从民政局工作人员手里接过那本墨绿色的离婚证,盖了章,才算法律意义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光签了离婚协议,没去民政局走完这整套流程,没拿到离婚证,那在法律上,你们还是夫妻!
给大伙儿说个真实发生的小例子(人物已做模糊处理)。 小王和小李结婚五年,感情淡了,俩人都觉得过不下去,就和平商量好了协议离婚,财产、孩子抚养都谈妥了,签了一份挺详细的离婚协议,签完字,小王觉得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跟朋友说自己已经离婚了,结果没过几天,小李因为一些事情想不开,觉得还是不离了好,就自己跑到民政局,把当初提交的离婚申请给撤回了。 这下小王傻眼了,他以为签了协议就完事了,没想到小李还能撤回,后来俩人又因为这事儿闹了不少矛盾,婚也没离成,耽误了不少功夫。 所以说,千万别以为签了协议就万事大吉,一定要走完流程,拿到离婚证,那才算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从申请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最短也要30天冷静期,再加上申请发离婚证的时间,如果中间任何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后超过30天未去申请发离婚证,那之前的申请就白费了,想再离就得重新走一遍流程。
“协议离婚后多久算离婚”,核心就是看离婚证什么时候拿到手,在拿到离婚证之前,就算签了十份八份离婚协议,在法律上你们依然是夫妻关系。
希望今天这番话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婚姻不易,离婚更需慎重,如果选择协议离婚,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流程和时间节点,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让这个过程更顺畅一些。
协议离婚后,到底多久才算正式离婚?,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离婚这事儿,从来都不是小事儿,俩人过不到一块儿去,决定好聚好散,走协议离婚这条路,本想着能省点心、快点把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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