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强制执行都两个月了,我的血汗钱到底啥时候能到手啊?
嘿,朋友们,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最近后台收到不少私信,都是问关于拖欠工资申请强制执行后,过了俩月还没动静的事儿,我知道,这笔钱可能是你下个月的房租,是孩子的学费,是家里的柴米油盐,每一分都来得不容...
嗨,朋友,我知道,离婚这事儿,本身就够让人糟心的了,俩人过不到一块儿去,分开也许是解脱,但真到了要“各奔东西”的时候,好多实际问题就冒出来了,最近就老有人问我:“律师,我这婚也离了(或者快离了),到底多久能从以前那个家里彻底搬走啊?心里堵得慌,一天也不想多待!”
这问题,问得太实在了,确实,心都不在那儿了,身体再待着,那滋味儿肯定不好受,但“多久能离开”,这还真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得分情况看。
婚离利索了没?这是大前提!
你先琢磨琢磨,你们的婚,到底离“彻底”了没有?
在拿到这些“官方认证”之前,从法律上讲,你们还是夫妻,这时候说“离开”,更多的是“分居”的概念,而不是离婚后的“搬离”,这阶段,如果你俩还住一块儿,那矛盾可能更多,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先分居,但分居期间的财产啊、债务啊,还是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的,所以这时候“离开”要谨慎,别稀里糊涂造成什么损失。
如果婚已经离了,是不是就能马上拍屁股走人?
理论上,婚一离,人身关系就解除了,你是自由身了,生活不是拍电影,哪能说走就走那么潇洒?
关键看啥?看你们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里,对于财产分割,特别是房产(或者说你们共同居住的地方)是怎么约定的!
房子归谁,谁搬走,有没有约定期限?比如说,房子判给你了,或者协议约定房子归你,那对方理论上就应该在合理期限内搬走,这个“合理期限”,最好是在协议里或者判决里写明白!判决生效后30日内腾退房屋”,有了这个,就按约定来。 如果没写具体期限,那就得双方商量着来,一方想让另一方赶紧走,另一方可能说“我还没找到房子呢”、“给我点时间收拾”,这就需要沟通,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确定一个合理期限。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的,或者明确约定给一方的,另一方赖着不走咋办?这种情况,产权方(拿到房子的一方)肯定着急啊,这时候,协商是第一步,好好说,给对方留点面子和时间,如果对方就是耍赖,那产权方可以拿着生效的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腾房。
如果暂时没地方去,能不能先住一阵子?这就看人情和实际情况了,法律上没有规定离婚后必须立刻搬走,但也不保护没有合法依据的居住权,如果一方确实有困难,双方可以协商一个过渡期,再住两个月,期间房租怎么算”等等,但这得对方同意,不能强迫。
核心思想是:婚离了,人身自由了,但“离开”这个动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们对共同财产(尤其是住房)的处理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千万别以为离了婚就能“马上就走”或者“赖着不走”都没事,这都可能引发新的纠纷。
以案说法:
就说小王和小李吧,俩人协议离婚,约定房子归小李,小王应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搬离,结果呢,一个月过去了,小王说自己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就是不搬,小李急了,这房子是我的了,你凭啥还住着? 这种情况,小李手里有离婚协议,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一个月内搬离”,小王不履行,小李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去法院起诉小王,要求他履行协议,限期腾房,法院判决后,如果小王还不搬,小李就能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法院可能会派人来“清场”,那小王可就被动了。
反过来,如果当初离婚协议里没写小王啥时候搬走,那小李想让小王走,就得先跟小王协商,协商不成,就得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定小王是不是应该搬走,以及多久内搬走,这就费时费力了,协议写清楚多重要!
法条链接:
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离婚后多久必须离开”的法条,但以下相关法律规定会影响这个问题的处理:
律师总结:
离婚是个坎儿,跨过去不容易,处理后续事宜,尤其是涉及到“住哪儿”这种切身利益的问题,更要冷静、理智,最好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别让本已疲惫的心再添新堵,有困惑,及时咨询律师,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正为此事纠结的你,祝你早日开启新生活!
离婚后,我到底啥时候能彻底搬走啊?,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嗨,朋友,我知道,离婚这事儿,本身就够让人糟心的了,俩人过不到一块儿去,分开也许是解脱,但真到了要“各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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