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强制执行又遇法院终结?别慌,资深律师教你接下来这么办!
哎,说起这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人急出一肚子火!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那点血汗钱养家糊口呢,结果碰上无良老板拖着不给,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好不容易,咱们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官司打赢了,拿到了判决书,满心欢喜地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以为这下总算能把钱拿回来了,可谁曾想,等来等去,法院那边传来消息,说案子“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
听到“终结”俩字儿,是不是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觉得这钱是不是就彻底打水漂了?自己这一路的奔波、辛苦是不是都白费了?先别急着绝望,也别骂娘,听我给你好好说道说道。
你得明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等于“彻底没希望了”。这俩可不是一回事儿,法院终结本次执行,通常是因为经过一番查询,没发现被执行人(也就是欠你钱的老板或公司)有啥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银行账户里没钱、名下没房没车没股票啥的,法院总不能一直把案子挂着不结案吧?所以就先“终结本次执行”,把案子暂时放一放。
那接下来,咱们劳动者该咋办呢?难道就眼睁睁看着血汗钱要不回来?当然不行!
最重要的:别放弃,继续找线索!法院终结了,但你的债权还在!你作为申请人,最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你得发动一切力量,瞪大双眼,去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包括但不限于:
- 他有没有偷偷藏钱的银行卡?(比如平时消费用的,但没被法院查到的)
- 他有没有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朋友?(这个比较难查,但可以留意)
- 他有没有到期的债权?(比如别人欠他钱)
- 他最近有没有新买啥值钱的东西?
- 他有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可以申请法院去单位划扣工资,但要给人留基本生活费)
- 如果是公司,那公司有没有新的业务收入?有没有偷偷经营?
关注被执行人动态:他是不是换了手机号?换了住址?有没有开新的公司?有没有中彩票?有没有继承遗产?这些都可能意味着他有了新的还款能力。
发现线索后,立马申请“恢复执行”!一旦你掌握了新的、确凿的财产线索,赶紧拿着线索去原来的执行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这个申请是有期限的吗?原则上,只要你的债权没还清,发现线索就可以申请,所以这个权利一定要记住,别过期作废了自己的权利!
别忽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这些“大招”。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或者想方设法转移财产,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被列入,他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贷款、孩子上私立学校等等都会受限制,还可以申请对其“限制高消费”,这些措施虽然不能直接拿到钱,但能给被执行人施加巨大压力,说不定他扛不住就还钱了。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看看能不能追究股东责任。如果公司是“空壳公司”,股东出资没到位,或者股东恶意转移公司财产,那你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追加未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让他们来承担责任,这个操作起来稍微复杂点,可能需要律师帮忙分析。
可以尝试“代位执行”或“追加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对其他人享有债权,而他又不去要,你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那个次债务人,或者,如果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该对这笔债务承担责任(比如公司合并分立、抽逃出资的股东等),也可以申请追加他们为被执行人,这俩也比较专业,建议咨询律师。
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且已经资不抵债,看看能不能申请其破产清算,虽然破产清算可能拿不回全部欠款,但说不定能拿回一部分。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是终点站,而是一个“加油站”或者“中转站”。你需要做的,就是养精蓄锐,继续战斗,积极寻找新的希望。
建议参考:
- 心态调整是第一步:别因为法院终结就气馁,保持耐心和毅力。
- 行动起来是关键:自己主动出击找线索,比坐等法院通知要有效得多。
- 专业的事可以找专业的人:如果自己搞不定,或者觉得线索复杂,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帮你分析案情,制定执行策略,有时候律师能发现你忽略的关键点。
- 保存好所有证据材料: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各种票据、聊天记录等等,万一后续需要,都是重要的凭证。
- 多和执行法官沟通:虽然法官很忙,但你有新线索或者疑问,还是要及时和法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
相关法条(摘选,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注意:我们常说的“终本”一般是指因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不完全等同于上述“终结执行”的全部情形,但“终本”也是一种特殊的终结执行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这个规定里详细说明了“终本”的条件、程序以及后续的恢复执行等问题,有兴趣的可以去查阅。
小编总结:
拖欠工资遇上强制执行终结,确实挺闹心的,但请记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绝不是故事的结局,而是你维权路上的一个“暂停键”。你手里的判决书依然有效,你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核心要点就是:不放弃,找线索,勤申请。只要被执行人还有一口气,只要他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只要你能抓住他的“小尾巴”,你的血汗钱就有拿回来的希望,这个过程可能漫长且艰辛,必要的时候,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让律师帮你出谋划策,能让你少走很多弯路。
希望所有辛勤工作的劳动者都能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不用经历这种糟心事,但万一不幸遇上了,也请你勇敢、理智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加油!
工资被拖欠,强制执行又遇法院终结?别慌,资深律师教你接下来这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