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法律解析: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规定的产假是158天,男方护理假为30天。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再延长生育假60...
自2022年起,济南已取消晚婚晚育相关规定。目前,济南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日。所以一般情况下,济南女职工可享受158天产假。
国家层面产假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是国家从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和身体恢复等方面做出的统一规定,为女职工生育期间提供了基本的休息和恢复时间。山东省额外产假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济南作为山东省的城市,自然也遵循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济南女职工可以额外增加60天产假,总共可享受158天产假。特殊情况产假如果生育过程中遇到难产等特殊情况,按照规定难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例如,女职工难产且生育双胞胎,那么其产假天数为98 + 60 + 15 + 15 = 188天。济南目前不存在晚婚晚育产假的特殊规定,女职工主要按照上述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享受产假待遇。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解析: 自2022年起,济南已取消晚婚晚育相关规定。目前,济南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