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可被解约吗怎么办
法律解析: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公司是否可以解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若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判断公司搬迁是否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搬迁距离较远,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例如通勤时间大幅增加、生活成本提高等,使得员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存在较大困难,这种情况下可认定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公司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此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工作年限是指员工在该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工作了2年零7个月,则应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搬迁并未对员工造成实质性影响,比如只是在同一城市内短距离搬迁,且公司提供了合理的通勤安排等,员工以此为由拒绝前往新工作地点,公司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解析: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意去,若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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