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还把我辞了?赔偿该咋算?律师给你捋捋
上班赚钱,天经地义,可要是遇上老板拖欠工资,本就够闹心的了,结果还因为这事儿,自己“被迫”丢了工作,简直是雪上加霜,太让人窝火了!这时候,咱们劳动者可不能就这么忍了,该拿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今天咱就好好说道说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拿到哪些赔偿。
咱得分清楚,你这情况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拖欠的工资本身怎么算,二是“被迫辞退”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怎么算。
拖欠的工资,必须给!还有可能拿赔偿金!
老板拖欠工资,这肯定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第一步,你得把欠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要回来,这是你的血汗钱,没商量! 那除了本金,还有别的吗?有!如果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比较恶劣,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他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可是额外的,能给老板一点教训。
“被迫辞退”,不是你想辞就辞,经济补偿必须有!
什么叫“被迫辞退”?简单说,就是因为老板的过错,比如他没给你发工资、没给你交社保、或者用暴力威胁你劳动等等,让你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你不得不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你可不是“主动离职”,而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一旦认定是“被迫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你就有权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这可是重点中的重点,记好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你在这家公司干了3年零5个月,被拖欠工资被迫辞职,你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那经济补偿金就是 3.5 个月 × 8000元 = 28000元。
具体怎么操作,才能拿到这些赔偿呢?
- 收集证据是关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老板承认拖欠工资的聊天记录、你向老板催讨工资的证据、以及你“被迫辞职”的书面通知(最好用EMS寄,保留好底单,写明“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等,越多越好。证据意识一定要强!
- 先礼后兵,可以协商。拿着证据跟老板谈谈,告诉他你的诉求,比如欠的工资什么时候给,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如果老板讲道理,能协商解决是最省事的。
- 协商不成,就走法律途径。
-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他们介入处理,责令老板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 直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把你的诉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工资的赔偿金等)都写清楚,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建议参考:
遇到拖欠工资并被迫辞退的情况,千万不要慌乱,也不要轻易放弃,冷静梳理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标准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明确自己可以主张的权益,包括被拖欠的工资、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如果符合条件的拖欠工资赔偿金,在与用人单位交涉时,尽量保持理性,并注意留存沟通记录,如果协商无果,及时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得帮助。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其他情形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小编总结:
老板拖欠工资还让你“被迫走人”,这事儿绝对不能含糊,你不仅能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还能依法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如果老板拒不支付,别忘了还有加付赔偿金这一说,关键在于保留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觉得麻烦,也别害怕,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遇到不懂的,可以多问问专业人士,或者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咱们辛辛苦苦上班,就该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
拖欠工资还把我辞了?赔偿该咋算?律师给你捋捋,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