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员工个税还能正常申报?资深律师揭秘背后风险!
老张是一家初创公司的老板,最近他悄悄问我:“律师,我有个员工主动提出不交社保,直接把钱折现给他,这样他到手多,公司也省成本,个税申报照常做,是不是双赢?”
我听完心头一紧——这哪里是“双赢”?这根本是“双输”的雷区啊!
文章正文:社保和个税,根本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和张总一样,混淆了“社保”和“个税”这两件事。社保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个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款,它们法律依据不同、征收目的不同,压根不是“二选一”的关系。
企业不交社保,只申报个税,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你可能会问:“员工自愿放弃也不行吗?”
绝对不行!
根据《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即使员工签字同意,这种协议也属于无效条款,一旦被查,企业不仅要补缴社保,还可能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被列入失信名单。
而个税申报,是基于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来计算应纳税额的。如果你表面申报了个税,但却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税务系统与社保系统数据一比對, inconsistency(不一致)立马现形,金税四期系统已经实现了税务、社保、银行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想瞒天过海?几乎不可能。
更现实的是,员工未来养老、医疗、工伤等待遇都会受到影响,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可能因为没缴社保而承担全额的赔偿金,风险远远高于日常的社保支出。
律师建议:合规经营,远离风险
- 立即自查:如果公司存在未缴社保但正常申报个税的情况,建议尽快整改,为员工补缴社保,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 完善制度:不要因为短期“节省成本”而忽视长期风险,合规用工才是真正的降本增效。
- 沟通教育:对员工明确说明社保的重要性,避免为了短期多拿现金而因小失大。
相关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不交社保只报个税,看似“聪明”,实则是埋雷,在法律和数字化监管面前,任何小动作都无所遁形,企业和员工都要清醒认识到:社保是权益的保障,个税是公民的义务,两者并行不悖,合规才是长远之道。
别等到罚款单、员工仲裁、甚至失信惩戒来了才后悔——真正的成本,从来不在社保账户里,而在风险爆发后的代价里。
希望每一个企业主都能脚踏实地,走得稳、走得远。
不交社保,员工个税还能正常申报?资深律师揭秘背后风险!,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