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账单都开了,钱拖着不交?小心馅饼变陷阱!
老张上个月收到社保局的开票通知,心里嘀咕:“反正暂时用不上,要不先缓一缓?”——这可能是许多企业主或灵活就业者的共同心态,但朋友啊,社保开票后不缴纳,绝不是“缓一缓”那么简单,而是踩进了法律与财务的双...
很多人觉得,社保费嘛,拖一拖、缓一缓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早晚补上就行,但你知道吗?社保费其实属于“准税收性质”,它不是可交可不交的“选项”,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如果你或你的单位心存侥幸、长期拖欠,麻烦可能比想象中来得更快、更严重。
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暂时用不上社保,不交还能多拿点工资,但社保断缴的后果几乎是立竿见影的:
如果企业不按规定给员工交社保,或者低基数缴纳,别以为这只是“省成本”,实则是“埋雷”:
如果你是个人,遇到公司不交或按最低基数交社保:
如果你是企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社保费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律划出的一条硬线,对个人,它背后是看病、养老、安家立身的保障;对企业,它是对员工的基本责任,也是运营的合规底线。“省小钱”可能“赔未来”,勿以侥幸试法,勿以短期利益换长远风险,合规缴费,既是对别人负责,更是对自己安稳人生的铺垫。
社保是生活的“安全垫”,而不是命运的“赌博盘”。
社保的钱拖着不交?小心馅饼变陷阱!,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很多人觉得,社保费嘛,拖一拖、缓一缓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早晚补上就行,但你知道吗?社保费其实属于“准税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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