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什么

普法百科18小时前1
法律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多种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时,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即便双方达成一致,若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劳动者可能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所以给予经济补偿以平衡利益。

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些情况下,并非劳动者主观意愿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给予经济补偿是合理的安排。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金。这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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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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