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法律解析: 存在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农民工群体中,一部分与用人单位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也有部分以灵活就业等方式工作,劳动关系并不稳定。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
生活中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里,由于多种因素,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双重劳动关系。比如其中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说明在工伤保险方面,是认可双重劳动关系的。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双重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形。兼职就是一种常见的例子,有些劳动者在完成本职工作后,利用业余时间到其他单位兼职,从而与两个单位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例如一些高校教师,在学校完成教学任务后,会到企业兼职担任技术顾问,与学校和企业分别形成劳动关系。
还有非全日制用工也容易产生双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这使得这类劳动者有更多机会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比如一些小时工,他们可能上午在一家餐厅工作,下午又到另一家超市打工。
不过,双重劳动关系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可能会影响劳动者在每个用人单位的工作精力和投入度,导致工作质量下降。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可能存在管理上的难题,同时还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风险。但总体而言,双重劳动关系在生活中是切实存在的,并且随着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其存在的范围可能会更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解析: 生活中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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