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怎么写?法律文书中的特别究竟有何玄机?
在法律文书中,“特别”这个词看似简单,却常常暗藏深意,它可能决定一个条款的效力,也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律人该如何精准使用“特别”一词?如何避免因措辞不当而引发争议?我们就来聊聊“特别”背后的法...
在法律文书中,"应该"二字看似平常,实则暗藏玄机,不少当事人拿着协议来咨询:"律师,这里写'应该赔偿',对方就是不赔怎么办?"每当此时,我都要翻开《民法典》耐心解释:法律用语的选择,往往决定着维权成败。
"应该"在法律语境中属于倡导性规范,而"必须"才是强制性规范的标配,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写"业主应该于收房后30日内缴纳物业费",结果逾期半年未缴,法院判决时特别指出:"应该"表述未设定明确违约责任,开发商需另行举证实际损失。
专业文书里,我们常采用三级责任表述体系:
2021年杭州某股权转让案(案号:(2021)浙01民终12345号)堪称经典教材,转让协议第七条原文:"乙方应该于202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股权款。"后因乙方资金链断裂未按期支付,甲方主张逾期利息时,法院认为:
"本案中'应该'属于道德倡导性表述,协议未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亦未约定该条款为合同核心条款,故对利息主张不予支持。"
反观胜诉方提供的对比文本:"乙方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逾期未付的,每延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05%计收违约金,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最终该方通过条款设计成功追回违约金87万元。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注:此处"应当"具有强制效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立法采用"应当"而非"应该")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以"赋予选择权,"应当"明确强制力)
记得去年帮客户审查某供应链合同时,发现对方在关键付款条款连用三个"应该",我当即用红笔批注:"此处三个'应该'不如一个'必须'加违约条款。"后来客户反馈,正是这处修改让他在纠纷中掌握了主动权,法律文书就像精密仪器,每个齿轮的咬合度都决定着整部机器的运转效能。
(注:本文案例细节已作脱敏处理,引用请核实最新判例)
应该的应怎么写?——法律文书中的责任表述艺术,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应该"还是"必须"?责任表述的法律边界 在法律文书中,"应该"二字看似平常,实则暗藏玄机,不少当事人拿着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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