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到底多久能拿到手?
离婚这事儿,本身就够让人闹心的了,好不容易把婚离了,大家最关心的,除了孩子,恐怕就是财产分割了,毕竟,那都是自己辛苦攒下的家底,谁也不想拖拖拉拉,夜长梦多,离婚后,咱们到底多久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财...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最近不少朋友私信问我,说两口子好聚好散,自愿离了婚,离婚协议里也写清楚了一方要给另一方钱,可能是财产分割款,也可能是经济补偿,或者是抚养费,但问题来了,这钱,到底多久才能拿到手呢?总不能一直拖着吧?
这确实是个 practical 的问题,毕竟,钱落袋为安,心里才踏实。
离婚协议是“钱袋子”的钥匙
咱们得明确一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就是你们之间的“小宪法”,协议里关于“钱”的部分,男方应于离婚后X日内向女方支付XX元财产分割款”,或者“女方每月X日前支付孩子抚养费XX元”,这些条款都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得照着办。
“多久能拿到钱”,最直接、最优先的依据就是你们离婚协议里是怎么写的!
对方耍赖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理想很丰满,现实有时候骨感,万一协议写清楚了,对方到期就是不给钱,或者找各种理由拖着,怎么办?
别慌,有办法!
先礼后兵,友好协商:毕竟夫妻一场(虽然现在不是了),先尝试心平气和地沟通一下,问问啥情况,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能不能给个具体的付款时间,有时候可能真是对方忘了,或者临时周转不开,沟通一下就解决了。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协商没用,对方就是耍赖,那你就可以拿着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注意,是在民政局备案过的那份)和离婚证,到对方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里要注意一个时间点: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从离婚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算,千万别拖着拖着过了时效,那就麻烦了。
协议里没写清楚给钱时间,甚至没提钱的事,还能要吗?
如果当初离婚太匆忙,或者被对方忽悠了,离婚协议里压根没写给钱的事儿,或者写得不清不楚,现在反悔了,还能要吗?
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但也不是完全没希望:
但请注意,这两种情况都需要你提供充分的证据,举证难度相对较大,再次强调,离婚协议一定要签得明明白白!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
张先生和李女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位于XX小区的房产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应于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李女士支付房屋折价款人民币80万元。”
两人顺利办理了离婚登记,但30天过去了,张先生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给钱,李女士多次催要无果。
这种情况下,李女士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李女士可以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自己的身份证,到张先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张先生发出执行通知书,如果张先生还是不履行,法院可以依法查询他的银行账户、查封扣押他的财产,甚至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限制他坐飞机、高铁,贷款等等。
这个例子就很典型,协议约定清楚,对方不履行,直接走法律程序申请执行,效率最高。
法条链接:
律师总结:
说到底,“自愿离婚后多久拿钱”,核心在于你们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最近不少朋友私信问我,说两口子好聚好散,自愿离了婚,离婚协议里也写清楚了一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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