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有影响吗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存在一定影响,可能涉及经济补偿、劳动关系认定等方面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从经济补偿角度来看,劳动合同到期后,若用人单位不续签,通常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因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女职工依法享有相应权益。
法律规定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是法律对处于特殊时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旨在确保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及哺乳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其能够安心度过这一特殊阶段。
女职工的权益。在劳动合同延续期间,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可正常享受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待遇。工资待遇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得随意降低。同时,用人单位也需继续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以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等福利。
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仅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还需为女职工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若女职工因怀孕出现身体不适,需要请假进行产检等,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假期,并不得以此为由克扣工资。用人单位也不能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
合同延续结束后的处理。当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劳动合同自动恢复到正常状态。此时,若用人单位有意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女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法律解析: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因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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