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没签合同能补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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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七年没签合同通常不能补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主张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般已超过时效,无法获得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

双倍工资的主张并非没有时间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并非劳动者正常的劳动报酬。所以,其仲裁时效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当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工作七年未签合同的情况来看,从理论上来说,劳动者在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月起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仲裁时效开始起算。到用工满一年时,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最晚应当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起算一年内主张。

因此,七年没签合同,此时主张双倍工资一般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劳动者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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