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丧失劳动赔偿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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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丧失劳动赔偿多少年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期限并非固定年限的概念,赔偿方式和相关待遇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有所不同。

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 - 27个月本人工资。同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至退休。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 90%。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 - 18个月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 - 70%,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 - 13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二、前的工资怎么发

工伤认定前工资发放遵循停工留薪期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工资待遇。若工资构成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等,停工留薪期应按受伤前的发放,包含奖金等正常出勤可得收入。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 1 年内直接申请。

超过 1 年通常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有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或提起等情况,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超过 1 年未申请工伤认定,也不意味着权益无法保障。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但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伤害与工作的关联性及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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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

工伤丧失劳动赔偿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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