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有什么限制吗
一、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有什么限制吗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存在期限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不同情形下,起算时间有所不同。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若在调解期限内,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调解,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当事人也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调解,逾期则不再受理。
二、金如果赔不起会坐牢吗
交通事故赔偿金赔不起是否会坐牢,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仅为民事赔偿责任,赔不起通常不会坐牢。交通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属民事范畴,责任人暂时无力赔偿的,经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分期偿还。永久无力清偿的,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进行清偿,法院会通过程序执行债务人财产来赔偿债权人。
但存在特殊情形会导致坐牢。当交通事故构成时,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比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也不能免除。
总之,单纯赔不起一般不会坐牢,但构成犯罪则会面临刑事处罚。
三、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事故责任认定及具体情形。
依据法律规定,若行为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构成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负事故同等责任,致三人死亡,也构成该罪。
要是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通常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行人突然进入机动车道,司机紧急刹车不及致其死亡,经认定司机无责,那么司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存在特殊情况,即便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也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例如,事故由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行为人主观上无过失,就不构成犯罪。
所以,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根据责任划分和具体情况,判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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