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索后有无付款请求权
法律解析: 被追索后,在一定条件下仍可能有付款请求权。 在票据法律关系中,当票据持票人对前手进行追索后,被追索人在履行了追索义务后,其地位有可能转化为持票人,从而享有相应的付款请求权。 需要明...
陪护误工费赔偿通常需要提供陪护人员的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主张陪护误工费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首先是收入证明,这可以是陪护人员的工资条、劳务合同、银行流水等,用以证明其正常的收入水平。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可能需要提供相关业务收入的证据或行业平均收入的参考依据。
其次是误工时间证明。比如医院出具的需要陪护的诊断证明、医嘱等,明确陪护的起始时间和时长。也可以提供护理记录、护理日志等能体现实际护理时间的材料。
可能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确认陪护人员的身份信息。有的情况下,还需要提供与被陪护人关系的证明,比如亲属关系证明等。
如果陪护人员因误工而导致其他经济损失,比如失去了奖金、提成等,也应尽量提供相关证据。
总之,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尽可能全面、真实、准确,以有力地支持陪护误工费赔偿的主张。不同地区和具体案件可能对证明材料的要求会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咨询专业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提供的材料符合法律要求和司法实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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