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借钱不还变老赖?钱要不回来怎么办,这3招能救命!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亲兄弟、好哥们儿张嘴借两万,说“下个月发了工资就还”,你一咬牙一跺脚:“行,信你!”结果呢?三个月过去,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了面装傻充愣,最后一句“我也难”就把你打发了,更扎...
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在工地上被钢筋砸了脚,或者送外卖时撞了车,算不算工伤?更关键的是——那段时间没上班,工资还给不给?给多少?是按最低标准打发,还是照常发全额?很多人一遇到这种事就懵了,公司一句“走工伤流程要时间”,工资就拖着不发,最后人伤着、心也凉了。
今天咱们不绕弯子,直接把“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掰开揉碎讲清楚,不是法条复读机,而是用大白话告诉你:你该拿多少钱,一分都不能少。

首先得明确一点:工伤期间的工资,法律上叫“停工留薪期工资”,不是公司施舍的补贴,也不是等工伤认定完才开始算的“补偿”,它是你因工受伤后暂时不能工作期间,依法应得的正常劳动报酬。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月薪8000,上班第三天搬货扭了腰,医生开了一个月病假条,公司说“等工伤认定了再说”,那你这一个月是不是就得喝西北风?
错!从你停工的第一天起,公司就得按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正常发工资。不能打折,不能拖,更不能拿最低工资来糊弄你。
很多人以为,只要受伤就能躺半年,其实不然,停工留薪期是有上限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也不得超过12个月。
也就是说,最长能享受24个月的停工留薪待遇,但前提是:有医院诊断证明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支持。
而且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什么叫“原待遇”?不只是基本工资,还包括你原本有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只要是常规收入,都得照发。
这里特别提醒:很多公司会玩文字游戏,说什么“你先走病假流程”,千万别答应!病假工资通常是按比例发的,可能只有70%~80%,甚至更低,而工伤停工留薪期是全额发放,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老张是一家快递公司的配送员,某天下雨送货时骑电动车滑倒,右腿骨折,医院开了两个月病假条,他第一时间报了工伤,可公司却说:“工伤还没认定,先按病假处理。”结果两个月只给了每月2500元。
老张伤好后申请仲裁,要求补足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仲裁庭查明:老张月均工资为7200元,公司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违法。
最终裁决:公司补发两个月工资差额共9400元,并加付赔偿金2万元(含精神损害及维权成本),合计近3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工伤认定程序慢,不代表你可以被克扣工资,只要你有合理医疗证明并已申报工伤,公司就必须先按标准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月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不是倒霉,而是工作中无法避免的风险,法律之所以设立“停工留薪期工资”制度,就是为了让劳动者在受伤时,不至于陷入“人躺着、钱断了”的双重困境。
记住几个关键词:
✅ 受伤即停薪 ≠ 没工资
✅ 工伤认定中 ≠ 等待期可以打折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全额照发
✅ 医院证明 + 报工伤 = 主动权在你手上
如果你已经受伤,别怕麻烦,第一时间保存证据:病历、诊断书、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微信沟通截图……然后尽快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该是你的一分都不能少,身体可以受伤,但尊严和权益,必须挺直了腰杆去争取。
你不是在讨要恩惠,你是在拿回应得的公道。
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停工留薪期到底发不发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在工地上被钢筋砸了脚,或者送外卖时撞了车,算不算工伤?更关键的是——那段时间没上班,工资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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