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后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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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残鉴定后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伤残鉴定后,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及项目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且完成伤残鉴定后,可进入赔偿程序。

赔偿项目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根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申请赔偿时,需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进行赔付。具体赔偿标准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二、后有后遗症谁负责任

工伤赔偿后出现后遗症,责任承担需分情况确定。

若工伤职工的后遗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工伤引起的旧伤复发,这种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用人单位需保障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若后遗症并非工伤导致,而是其他因素造成,那么责任主体则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比如是因后续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的过错引发,医疗机构需承担相应责任;若是因职工自身不遵守医嘱等个人原因导致,一般由职工自行承担。

职工在工伤赔偿后出现后遗症,应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旧伤复发确认。经确认属于工伤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待遇规定处理。若对责任承担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工伤认定前的工资怎么发放的

工伤认定前工资发放遵循以下原则。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一定时长,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工资发放标准方面,“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包含。实践中,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一般以工伤职工受伤前一段时间内的来确定。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若单位未依法发放,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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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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