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无法及时作出认定的情况: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制作认定书。
4.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情况: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的及时性和公正性,确保当事人能及时获得责任认定结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请交通事故,调解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交通事故调解后通常可以再起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若一方事后反悔,一般仍能向提起诉讼。
不过,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处理。若调解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可能认定调解协议有效,驳回原告不合理诉求。比如双方在交警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且协议内容清晰合理,一方无正当理由反悔起诉,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但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协议。比如调解时一方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协议额远低于实际损失,受损方起诉法院可能会支持其合理诉求。
三、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轻伤赔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轻伤赔付标准主要依据相关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2.: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特殊情况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人数。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票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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