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逾期1年没动静,想退房?律师告诉你怎么办!

金融债务4天前7

买房,本来是件高高兴兴的事儿,想着早日住进自己的新家,可要是遇上开发商逾期交房,一等就是一年,这心里面的火啊,真是不打一处来!您说糟心不糟心?钱交了,贷款背着,房子却迟迟不见影儿,这房,到底还能不能退?今天咱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

咱得明确一点,开发商逾期交房,本身就是违约行为,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和通常的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都得在约定期限内把合格的房子交给咱业主,这都逾期1年了,远远超出了合理的延期范围,业主的权益肯定是受到了严重侵害。

房子逾期1年没动静,想退房?律师告诉你怎么办!

那这房,到底能不能退呢?答案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业主是有权要求退房的!

您得先看看您手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里面一般都会有关于“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比如说,合同里可能会写:“逾期超过XX日(比如90日或18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您的合同里有这样明确的约定,并且现在逾期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天数,那么恭喜您,您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理直气壮地要求退房!这叫“有约从约”。

如果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逾期多久可以退房,或者约定得不那么清楚怎么办?别慌,法律给咱们撑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也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就算合同没写死,您也可以先向开发商发一个书面的催告函,要求他们在合理期限内(比如3个月内)交房,如果催告后,开发商还是交不了房,那您照样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就是退房!逾期1年,这都不用催告三个月了,事实已经很清楚了。

有几个关键点您得记牢了:

  1. 保留好所有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首付、月供记录)、催告函(最好用EMS邮寄,保留好快递单和签收记录)、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开发商发布的延期通知等等,这些都是您日后维权的重要武器。
  2. 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这个非常重要!法律规定,解除权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您明明知道开发商逾期交房已经构成了解除条件,却拖了好几年都不去主张,那可能就失去这个权利了。维权要及时!
  3. 理性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或仲裁!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肯定不乐意退房,您可以先尝试跟他们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千万别犹豫,赶紧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比如利息损失、已支付的税费、物业费等)。

建议参考:

如果您正遭遇逾期交房1年的情况,并且下定决心要退房,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仔细研读购房合同:重点查看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条款,看是否有关于退房的明确约定。
  2. 收集并整理所有证据:如前所述,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催告记录等,越全面越好。
  3. 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退房通知):明确表明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已达1年),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您决定解除合同,请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退款及赔偿事宜,务必通过EMS等可追踪的方式邮寄,并保留好邮寄凭证。
  4. 与开发商协商:在发出通知后,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最后一次协商,看能否和平解决。
  5.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诉讼或仲裁中,您可以主张:
    • 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判令开发商返还您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本金等);
    • 判令开发商支付已付款项的利息(一般按照LPR或者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
    • 判令开发商赔偿您因逾期交房造成的其他合理损失(如契税、维修基金、律师费等,具体看证据和法院支持程度)。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小编总结:

房子逾期交房1年,业主是有充分理由和法律依据要求退房的。这不仅仅是拿回房款的问题,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面对这种情况,您千万不要自认倒霉或者一味忍让,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仔细研究合同,积极收集证据,在法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解除权。

法律是咱们业主维权的坚强后盾,如果开发商态度强硬,拒不配合,请果断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别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早日摆脱烂尾的困扰,才能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希望以上内容能给您带来一些帮助!

房子逾期1年没动静,想退房?律师告诉你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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