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拖欠工资强制执行,工资能顺利到手吗?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扎心但又不得不面对的话题——拖欠工资,这年头,谁上班不是为了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呢?可偏偏就有些老板或者公司,揣着明白装糊涂,想尽办法拖着工资不给,协商、投诉,一圈下来,最后可...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辛辛苦苦工作,却遭遇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不罕见,当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后,却发现工资迟迟得不到兑现,这时候就会涉及到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拖欠工资强制执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过程呢?
法院在受理劳动者的强制执行申请后,首先会对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这包括查询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情况,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确保工资能够得到支付。

法院可以冻结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禁止其提取账户内的资金,然后直接将账户内的款项划转给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法院会将用人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信用惩戒。
限制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乘坐飞机、高铁等高等级交通工具,限制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法院还会通过媒体曝光、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对用人单位的失信行为进行曝光,以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将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信用惩戒。
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将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等级交通工具,限制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建议参考:劳动者在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在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后,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用人单位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能够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劳动者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信用惩戒。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小编总结:法院拖欠工资强制执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劳动者的工资能够得到及时支付,用人单位的失信行为也能够得到有效的惩戒,劳动者在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一定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该自觉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树立诚信意识,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法院拖欠工资强制执行,正义如何落地?,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辛辛苦苦工作,却遭遇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不罕见,当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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