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不交社保?这波操作真的合法吗?
“律师,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老板说可以不交社保,直接折现发给我,这样可行吗?”听起来好像挺划算?但作为一名摸爬滚打多年的法律人,我得认真告诉你:这操作不仅不靠谱,还违法!
咱们先捋一捋社保的本质,社保全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险种,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法定保障制度,换句话说,这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有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会和员工私下签协议,说“自愿放弃社保,公司折现发钱”,听起来员工好像赚了?但事实上,这是典型的“捡了芝麻丢西瓜”。
为什么这么说?社保背后是实打实的权益,比如医疗保险,万一生病住院,能报销一大部分费用;养老保险更是退休后的“饭碗”,如果放弃社保,短期多拿几百块,长期可能损失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保障,更关键的是,法律上根本不承认这种“自愿放弃”的协议!根据《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私下协议免除,一旦被查,企业要补缴还要交滞纳金,而员工也可能被追回已发放的“折现款”。
还有人问:“如果我是兼职或者试用期呢?”答案一样: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交社保,哪怕只工作一天,企业也得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试用期?当然包括!法律可没说过试用期能“法外开恩”。
其实啊,这种“不交社保”的操作,背后隐藏的是企业的侥幸心理和员工的法律意识薄弱,很多年轻人觉得“折现更实惠”,但等到需要医保报销时,才发现自己“亏大了”,我曾遇到过一位客户,因为公司没交社保,手术费全自掏腰包,后来维权耗时半年才拿到补偿。社保不是负担,而是你应得的“护身符”。
建议参考:
如果你遇到公司提出“不交社保”,千万别急着答应!
- 明确拒绝:直接告知企业这是违法行为,要求依法缴纳。
-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聊天记录等都要存好。
- 投诉举报: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一告一个准。
- 长远眼光:别为短期利益牺牲长期保障,社保才是稳赚不赔的投资。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
社保不是企业的“施舍”,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论你是新人还是老员工,签合同前一定要确认社保缴纳情况,那种“折现发钱”的套路,看似贴心,实则是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维权才是硬道理!如果你也遇到类似问题,别犹豫,直接找专业律师或部门求助——你的权益,值得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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