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又又又被拖欠了?强制执行到底能不能拿到钱?律师给你捋捋清楚!
大伙儿好啊,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扎心但又不得不面对的话题——工资拖欠,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一天,结果老板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那种心情,别提多憋屈了!有的人可能会说,我去告他!对,告他是必须的!但官司打赢了,老板还是耍赖不给钱,这可咋办?这时候,很多人就会想到“强制执行”,这“强制执行”到底是个啥?真有那么神吗?我就用大白话给大伙儿好好说道说道。
强制执行,到底是个啥?
简单说,就是老板赖着不给钱,咱们通过法律途径(通常是先仲裁,再到法院起诉,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判决书、调解书),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就相当于你请了法院这个“超级保镖”,拿着“尚方宝剑”(生效法律文书)去帮你要钱,法院会动用它的力量,去查老板或者他公司的财产,然后把该给你的钱给“拿”回来。
申请了强制执行,钱就能百分百拿回来吗?
这个问题,王律师得实事求是地说:不一定,但这是我们追回欠款最有力的保障!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强制执行的“威力”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老板或者他公司到底有没有钱,或者说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老板要是有财产,那强制执行就是你的“杀手锏”!法院可以依法查封他的银行账户、房产、车子,甚至是他的工资(划重点!工资也能执行一部分哦!)、到期的债权等等,只要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依法冻结、扣划,或者拍卖、变卖,然后把钱给到咱们手上,这种情况下,拿回钱的希望是非常大的。
怕就怕啥?老板早就把财产转移了,或者公司就是个空壳子,账上一毛钱没有,那执行起来就难了。这就是咱们常说的“执行难”问题,这时候,法院可能会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黑名单)等措施,给老板施加压力,但如果对方真的是“一穷二白”,那确实会比较棘手,钱可能暂时拿不回来,但这笔账会一直挂着,等老板啥时候有钱了,咱们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那申请强制执行,咱们自己能做些啥?
- 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赶紧申请!别拖着,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限(一般是2年),法院可就不受理了,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 尽可能给法院提供老板或公司的财产线索!你知道得越多,法院执行起来就越有方向,比如老板的银行卡号、在哪有套房、开的啥牌子的车、公司有什么设备等等,有啥提供啥,千万别藏着掖着。
- 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传唤,及时到;需要你补充材料,赶紧准备。
- 如果老板真的是“老赖”,咱们可以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黑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他想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给孩子上私立学校,基本就凉凉了,生意上也会处处受限,这招对很多想“体面”还是挺管用的。
所以啊,遇到工资拖欠,千万别自认倒霉,更别轻易放弃。拿起法律武器,一步步来,仲裁、诉讼、强制执行,环环相扣。强制执行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它是咱们劳动者在追讨血汗钱时,最有力的一道保障。只要咱们证据扎实,态度坚决,多数情况下,还是能把钱要回来的。
建议参考:
- 尽早行动,别拖过时效!一旦发现老板有拖欠工资的苗头,或者协商无果,就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仲裁、诉讼、执行,每一步都有时间限制。
- 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老板的欠条、聊天记录等等,凡是能证明你在那上班、老板欠你多少钱的证据,都要好好保存。
- 了解对方财产状况,“有的放矢”!平时多留个心眼,知道老板有哪些值钱的东西,对后续执行大有裨益。
- 和执行法官多沟通,了解进展。法院案子多,法官也忙,你主动点,法官也能更清楚你的案子情况。
- 必要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协助。法律程序有时候比较复杂,律师毕竟是专业的,能帮你少走弯路,提高效率。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小编总结:
好了,今天就和大伙儿聊到这儿。工资是咱们的血汗钱,拖欠工资就是耍流氓!当协商这条路走不通时,法律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强制执行作为维权的最后一道关卡,虽然过程可能会有些漫长和曲折,但只要咱们坚持下去,运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有很大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维权路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会为你撑腰!希望大家都能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工资又又又被拖欠了?强制执行到底能不能拿到钱?律师给你捋捋清楚!,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