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怎么鉴定?结果出来不服怎么办?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特实在也特重要的话题——工伤鉴定,这事儿吧,真要遇上了,那可是关系到咱们受伤后能拿到多少赔偿,能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咱们得把它整明白喽! 大伙儿...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想出事,但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成了工伤,那接踵而至的各种事情确实挺让人头疼的。“鉴定”这两个字,估计是很多工伤职工和家属最关心,也可能最迷茫的地方,别担心,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捋一捋,工伤到底要做哪些鉴定,这些鉴定又是干嘛的。
第一步:工伤认定——这是“是不是工伤”的关键

咱们先得明确一点,不是在工作场合受的伤就一定是工伤。工伤认定是第一步,也是最最重要的一步!这就像是给你的伤“验明正身”,确定它到底算不算工伤。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这是“伤得有多重”的标尺
如果工伤认定下来了,确定是工伤,接下来如果伤情比较严重,影响到了劳动能力,那就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了,简单说,就是看看这伤对以后工作、生活有多大影响,够不够上伤残等级。
除了这俩“大头”,还有没有其他可能的鉴定?
情况可能会复杂一点。
鉴定结果出来后,咱们该怎么办?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在一次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不小心摔了下来,导致腰椎骨折。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鉴定的话题就跟大家聊到这里。
工伤认定是前提 :先得确定是不是工伤,这是所有后续待遇的基础,单位不申请,自己或家属一定要在1年内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是关键 :如果工伤影响了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赔偿数额的多少,要在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 3.材料要备齐,流程要清楚 :无论是工伤认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都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提前了解清楚当地的规定和流程,少走弯路。 4.结果出来别慌张,依法维权是保障:拿到鉴定结果后,和单位协商是首选,协商不成,记得及时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别超过时效。
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些漫长和复杂,但大家一定要有耐心,保存好所有证据,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记住一句话:法律是咱们维权的坚强后盾,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所有劳动者都平平安安,有法律问题,随时找我。
工伤了,要做哪些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不想出事,但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成了工伤,那接踵而至的各种事情确实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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