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和终止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解析: 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发生的事由、适用范围、法律后果等方面。解除通常是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提前消灭;终止更多是基于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自然结束。 从发生的事...
工伤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上报,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单位未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上报有效。
单位申报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指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30日内申报。例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等导致单位无法及时收集材料申报。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方申报时间限制。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救济途径,保障职工在单位未及时申报时,自身权益仍能得到维护。例如,单位故意拖延申报,职工就可以在1年内自行申报。不过,1年的期限也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超过1年,职工将可能丧失通过行政程序认定工伤的权利。所以,无论是单位还是职工方,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工伤,以保障工伤职工能及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解析: 工伤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上报,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单位未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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