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劳动协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解析: 试用期签劳动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其实质就是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 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
劳动协议(劳动合同)不存在“多长时间不签就有效”的说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个月的时间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理准备期。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例如,劳动者于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直到3月1日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2月1日至2月最后一天,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
对于劳动者而言,若遇到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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