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法律解析: 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可能产生多种后果,包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刑事法律风险。 从民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可以签订两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全日制用工通常不能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不同用工形式有不同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该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这就意味着,非全日制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能够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用工形式相对灵活,劳动者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其他工作,所以法律允许签订多份合同。
而对于全日制用工,原则上一个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全日制劳动者通常需要全身心投入到一份工作中,每天工作时间较长,若同时签订两份全日制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劳动者无法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进而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还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若全日制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且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用人单位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全日制劳动者也可能存在同时为两个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形。比如,经原单位同意的兼职,或者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但这种情况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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