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法律解析: 发生工伤但没有劳动合同,依然可以通过一系列步骤来认定工伤并获得赔偿。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之后按照工伤认定的流程申请认定工伤。 在现实中,很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要先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证明劳动关系至关重要。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例如,工资条上有公司的名称和员工的工资发放信息,工作证上有公司的标识和员工的身份信息,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接下来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如果认定为工伤且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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