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大病可以解除合同吗
法律解析: 员工患大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届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
得病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解除,比如因得病导致无法履行主要债务且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或者合同中有关于因病解除的约定;但如果不满足相关条件,随意解除可能构成违约。
从合同解除的类型来看,主要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首先说约定解除,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一方得病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当满足该约定条件时,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例如,在一些演艺合同中,可能会约定艺人因重大疾病无法参加演出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再看法定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得病构成不可抗力且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一位专业运动员因突发严重疾病,导致无法参加即将开始的重要赛事,且这种疾病在当前医疗条件下无法在赛事期间治愈,这种情况下,运动员与赛事主办方之间的合同可能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但如果得病并不影响合同的主要履行,或者虽然有影响但可以通过合理方式解决,如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等,那么随意解除合同就可能构成违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在普通的劳务合同中,员工只是得了一般的感冒,休息几天就能正常上班,此时员工以生病为由解除合同,就可能要承担违约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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